數個報稅的問題 - Salaries Tax

2014-12-30 6:07 pm
1. 銀行帳戶過帳記錄可以代替糧單報稅?
2. 填報月份如何計算?是指糧期月份還是出糧月份?
(e.g 2014年5月出糧月份收取2014年4月的糧期 應算那一個月?)
3. 那應該填寫2013/4-2014/3 內的出糧月份數值,還是出糧糧期數值?
4. 填寫收入時,需要加上強積金金額嗎?還是收款數就可以?
更新1:

5. 報稅時,有甚麼文件需要提交?(因為我是第一次報稅,需要提交糧單/記錄?) 6. 強積金金額可扣稅項目填報在那?

回答 (2)

2014-12-30 7:32 pm
✔ 最佳答案
1. 銀行帳戶過帳記錄不可以代替糧單報稅。你的僱主應該在每年四月份提供你在過往12個月(4月至明年3月)的詳細入息。一式二份,一份給僱員,另一份給稅務局。
2.填報月份是指出糧月份,即實際過數的月份。
3. 應該填寫2013/4-2014/3 內的出糧月份數值
4. 強積金金額是在可扣稅項目填報,僱主提供的僱員入息申報,並沒扣除你自己的MPF供款。
2014-12-30 8:48 pm
你公司會同你報,你要核對是否正確,有出入同你公司反應,冇人理你就報最低數,保留證據,稅局要求你先解釋。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02: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230000051KK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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