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法律 ]毒品販賣刑期

2014-12-31 1:52 am
我個是澎湖人,來到高雄工作,因為做八大有認識賣毒的人,我有個澎湖的朋友來高雄,說想要拿二級毒品所以我幫他聯絡藥頭過來,他自己跟藥頭買東西,然後都會分一些東西給我。我朋友現在因為吸食或賣不知道怎樣被抓了,我不知道他筆錄是說什麼(可能是說我幫他們拿的或幫他們聯絡),如今檢查官傳我開偵查庭(被告),如果我承認有幫他聯絡會有罪嗎?如果有是什麼罪?
更新1:

是我朋友拿到東西會分給我,這樣我也算販賣嗎?

回答 (4)

2014-12-31 9:33 am
✔ 最佳答案
你是販毒中間很關鍵的中間人

很可能成立共犯

快請個律師吧

販毒罪很重啊

毒品千萬不能碰啊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 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
2015-01-23 5: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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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1 6:22 pm
如果我承認有幫他聯絡會有罪嗎?如果有是什麼罪?
當然有罪
販賣毒品共犯
可能要關很久
2014-12-31 3:00 am
有可能幫助販毒~~~~

收錄日期: 2021-05-02 17:38: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230000016KK0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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