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D情況之下,
相信樓主都見到好多人拋條法例出黎,
又或者將一D刑罰講到十足十咁。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 第124條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
(1)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2)凡根據《婚姻條例》(第181章)第27(2)條,因妻子年齡在16歲以下以致婚姻無效,如丈夫相信並有合理因由相信她是他的妻子,則該婚姻的無效不得令致丈夫因與她性交而犯本條所訂罪行。
基本上就係指,法庭可以判5年刊期,但當中有好多考慮因素。
例如犯案者年齡,如果都係年紀少,一般會有其他考慮。
悔意、家庭背景、個人素質等都係考慮之列。
所以如果依度有人可以好肯定話到俾你知坐幾耐,
一定唔需要太擔心,因為連法庭都未審訊又點會有人知,
所有資料只能作參考之用。
其次,本身香港法例並沒有『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一條。
請提供資料前小心肯定來源。
但如果樓主想知多D,又或者身邊有朋友遇到相關困難,
最重要都係聯絡專業人士問問幫手,
有需要PM我,希望可以幫到手。
2014-12-31 15:29:14 補充:
給樓上的網友以及樓主,法例原文可以參考以下連結。
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SearchTerm=Cap%20181%20S27%282%29
即使新聞報導內文,亦不代表完全準確性,請留意。
由於日後都有會其他人搜尋到依個POST,因此都需要將法例原文張貼,
當然,意思並不是叫樓主講出佢地結婚,或者用其他方式,謝謝補充
另外,我叫樓主唔使擔心,意思係指如果有人好肯定咁同佢講會判幾耐既情況,
因為即使專業人士都只能透個經驗判斷大概刑期。
相信大家都係為左樓主既情況而提出協助,
大家互相交流,相得益彰確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