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為美型堂顧客巳接近10年, 一向在尖沙咀美型堂進行美容或身體按摩療程, 期間美型堂由嘉蘭大廈搬遷至愛賓商業大廈, 所有療程繼續, 其間我亦多次購買新療程, 最近一次(29-12-12)購買的療程為100次(每次45分鐘)身體按摩療程 (無規定到期日, 這亦是我一般參加療程的要求), 每次平均價為$176元, 合共$17,600.
在尖沙咀愛賓商業大廈進行身體按摩療程最後日期為7-6-14(餘下34次療程), 其後被短迅通知美型堂巳搬至旺角番發大廈及尖沙咀萬勤大廈, 我在23-8-14到旺角番發大廈的美型堂做了90分鐘(2次)身體按摩療程, 因感地點不太方便, 在13-9-14到尖沙咀萬勤大廈美型堂做了90分鐘(2次)身體按摩療程, 因尖沙咀萬勤大廈美型堂面積太細, 未能再次預約. 後來旺角番發大廈的美型堂的職員致電本人, 說本人巳很久没有到旺角做療程, 經本人同意再約20-12-14 11:00到旺角番發大廈的美型堂做90分鐘(2次)身體按摩療程.
本人在做療程其間, 美容顧問游說本人加錢試做穴位按摩療程, 本人拒絕因還有很多次按摩療程未做完, 做完才說. 美容顧問離開按摩房. 後又入來說本人的按摩療程到2015年6月就終止, 怕我未夠時間完成餘下療程已終止, 游說本人參加新療程, 日期可重新計算. 本人仍然拒絕及說還有6個月, 我會每星期六都約做療程, 一定及時完成, 美容顧問又離開按摩房. 當本人完成90分鐘(2次)身體按摩療程出房, 美容顧問又用其他說法, 她說不明白為何剛才同事先同我做療程, 應該她要先同我說清楚, 本人不可再在美型堂做療程 (奇怪? 是她們主動電我說很久没到, 同我再預約呀!), 除非我將我之前在尖沙咀愛賓商業大廈療程餘下的金額($179x34次)$6,086加大1.5倍參加新療程 ($6,086x1.5=$9,129), 即我要付旺角美型堂$9,129, 我就可以有$6,086+$9,129=$15,215的金額選擇新療程. 她還說我之前在尖沙咀愛賓商業大廈美型堂/Beauty Mama(我到當時才知道分別, 因為由始至她說之前我仍認為是美型堂)不是她們公司, 她們是新接手經營.
作為顧客的我, 如何分辨不同公司? 因由始至終我都認為我是美型堂顧客, 租約期滿, 美型堂搬遷亦十分正常. 現在旺角番發大廈的美型堂的美容顧問說法我覺得十分不合理. 本人只想取回未做療程餘下金額, 即34-2-4=28x$179=$5,0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