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有一些有關於與家人聯名申請居屋的問題想請教一下, 背景如下:
小弟父親已退休, 現沒有入息, 上年申請破產, 仍處於破產期內。因為家庭申請居屋(白表)需要與配偶一同申請, 即是說如果和我媽媽(媽媽仍工作中)一同申請那必須連同爸爸一並申請。在這情況下是不是我不能以家庭名義方式去申請呢? 能不能以爸爸退休/供養父親為由以家庭申請居屋而不加上父親名呢?
先行謝過各位!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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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223000051KK0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