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家人聯名申請居屋一問(有關破產)

2014-12-24 7:38 am
大家好, 小弟有一些有關於與家人聯名申請居屋的問題想請教一下, 背景如下:

小弟父親已退休, 現沒有入息, 上年申請破產, 仍處於破產期內。因為家庭申請居屋(白表)需要與配偶一同申請, 即是說如果和我媽媽(媽媽仍工作中)一同申請那必須連同爸爸一並申請。在這情況下是不是我不能以家庭名義方式去申請呢? 能不能以爸爸退休/供養父親為由以家庭申請居屋而不加上父親名呢?

先行謝過各位!

回答 (1)

2015-01-02 7:41 pm
✔ 最佳答案
如果你爸爸在破產期內, 是不可以用其名買樓, 你只能跟房署說明, 現在公屋需求殷切, 你們用綠表購居屋, 應該受房署歡迎.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40: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223000051KK0009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