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史問題(煕寧變法)~急

2014-12-21 6:51 am
假如你是一名有志於建功立業的將士,煕寧變法中的措施對你會有什麼好處?試加以說明。
提示:想想這些措施,對於軍隊的作戰能力,以至將士個人的生活等方面有何影響。

回答 (1)

✔ 最佳答案
首先, 我們要明白熙寧變法關於軍事方面之改革:

保甲法: 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司農寺制定《畿縣保甲條例頒行》。鄉村住戶,每五家組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凡有兩丁以上的農戶,選一人來當保丁,保丁平時耕種,閒時要接受軍事訓練,戰時便徵召入伍。以住戶中最富有者擔任保長、大保長、都保長。此制度用以防止農民的反抗,並節省軍費,相當於現代的民兵制度。

裁兵法: 整頓廂軍及禁軍:規定士兵五十歲後必須退役。測試士兵,禁軍不合格者改為廂軍,廂軍不合格者改為民籍。

置將法: 廢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漸推廣的辦法,把各路的駐軍分為若干單位,每單位置將與副將各一人,專門負責操練軍隊,以提高軍隊質素(類似現代士官制度)。

保馬法: 神宗時,宋朝戰馬只有十五萬餘匹,政府鼓勵西北邊疆人民代養官馬。凡是願意養馬的,由政府供給馬匹,或政府出錢讓人民購買,每戶一匹,富戶兩匹。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負責賠償,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馬匹,徒增民擾。不久廢止,改行民牧制度。

軍器監法: 神宗熙寧六年(1073年)七月頒行免行法。八月廣設軍器監,負責監督製造武器;並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集中式生產的專業兵工廠)。

故此, 保革法可保證士兵之供應, 裁兵法保證不會有老弱殘兵, 置將法可保證訓練官之質素, 保馬法保證戰馬供應, 軍器監法使兵器更精良; 對實行強幹弱枝的北宋來說, 是利多於弊的!


收錄日期: 2021-04-16 16: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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