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神的國只要一個條件?還是許多條件?

2014-12-16 11:06 pm
關於得救及進神的國有許多經文:遵守以下紅字的部分

1. 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意思是手扶著犁向前看 就可進神的國(作工不後悔)

2.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 我天父旨意的 人、纔能進去。

3.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4.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 的、若不像小孩子 、斷不能進去。

5.虛心的人 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 們的....為義受逼迫的人 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6.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斷不能進天國。

7.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8.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意思是如不犯這些罪 ,就可以進天國

9.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 、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意思是如不犯這些罪 ,就可以進天國

......可能還有其它經文......
我要問的是,只要遵守其中一條就可得救,還是要遵受所有的才得救?

回答 (5)

2014-12-19 11:14 pm
✔ 最佳答案
只有一個,就是愛。

太19:16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17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18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羅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羅13: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約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當你愛一個人時,必想令他開心,做他喜悅的事。

約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天國的氣氛就是愛,我們必須在地上學習愛和被愛,才適合在那裡居住。
參考: Bible
2014-12-21 1:35 am
有太多章節談到 得永生的條件 舉幾個例子
羅 2:13( 原 來 在   神 面 前 、 不 是 聽 律 法 的 為 義 、 乃 是 行 律 法 的 稱 義)
10:25 有 一 個 律 法 師 、 起 來 試 探 耶 穌 說 、 夫 子 、 我 該 作 甚 麼 纔 可 以 承 受 永 生 。
10:26 耶 穌 對 他 說 、 律 法 上 寫 的 是 甚 麼 . 你 念 的 是 怎 樣 呢 。
10:27 他 回 答 說 、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 愛 主 你 的   神 . 又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 』
10:28 耶 穌 說 、 你 回 答 的 是 . 你 這 樣 行 、 就 必 得 永 生 。
羅 5:21就 如 罪 作 王 叫 人 死 、 照 樣 、 恩 典 也 藉 著 義 作 王 、 叫 人 因 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得 永 生 。
羅 6:22但 現 今 你 們 既 從 罪 裡 得 了 釋 放 、 作 了   神 的 奴 僕 、 就 有 成 聖 的 果 子 、 那 結 局 就 是 永 生 。

羅馬書的內容不仔細讀 很容易被誤導

7:21我 覺 得 有 個 律 、 就 是 我 願 意 為 善 的 時 候 、 便 有 惡 與 我 同 在 。
7:22因 為 按 著 我 裡 面 的 意 思 。 〔 原 文 作 人 〕 我 是 喜 歡   神 的 律 .
7:23但 我 覺 得 肢 體 中 另 有 個 律 、 和 我 心 中 的 律 交 戰 、 把 我 擄 去 叫 我 附 從 那 肢 體 中 犯 罪 的 律 。
7:24我 真 是 苦 阿 、 誰 能 救 我 脫 離 這 取 死 的 身 體 呢 。
7:25感 謝   神 、 靠 著 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就 能 脫 離 了 。 這 樣 看 來 、 我 以 內 心 順 服   神 的 律 . 我 肉 體 卻 順 服 罪 的 律 了 。

保羅樂意遵行上帝的律法(誡命), 但他的肉體卻是軟弱的 不只是保羅 只要是人都會有, 雖然已經被上帝潔淨了自己 , 但肉體還是原來的肉體(容易犯罪的肉體), 這要到耶穌復臨 得救的人 身體改變之後 才會徹底消除, 現在要做的就是要每天與罪得勝,

不是一次得救, 永遠得救, 這是要信徒無法得救的歪理.

惟獨遵行 我天父旨意的 人 , 就是守誡命的精神 , 但不是出於愛的精神 去守 , 遇到逼迫就一定會被罪妥協,

所以在你想要得到永生之前, 先去認識 耶穌基督 先了解十字架的意義. 再去考慮永生. 愛上帝的人不是因為想要得到永生才去信靠祂, 而是因為愛祂所以才想要去信靠祂. 永生只是隨之跟來的.

sostv點net 歡迎你去研究 十字架的意義
2014-12-18 3:44 pm
應該是說 如果你愛一個人,你會很想 相似於他,會很想聽他的話,他也很想聽你的話!


兩個人 互相扶持,互相成長,改變。
彼此 雖然 特質 個性不同,但 會有共同的目標!


而 現今這個時代也是如此, 已經脫離 舊約 僕人的時代 ,新約 兒子的時代!

而 現在是 成約,愛人的時代!


不是 只是 神 愛著我們的立場!
而是 我們也要愛著神 才可以!
不能 只是讓 神 單戀著我們!
我們 也要付出條件 來去愛神 才可以!

Q:進神的國只要一個條件?還是許多條件?

A:只要一個條件...............^^+

不過呢.....不是你「上面」列的那一堆的其中一個.......

是下面「這一條」.....



末日的審判
20:11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
20: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20: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20: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生命冊)


PS:那個條件就是「生命冊上有名」......@@+

2014-12-16 20:49:05 補充:
補充

Q:關於得救及進神的國有許多經文:遵守以下紅字的部分
...
.........可能還有其它經文......
我要問的是,只要遵守其中一條就可得救,還是要遵受所有的才得救?

A:.........當然是「全部」~^^+

而且不是「可能」還有其它經文....是「出於神的話」的「全部都要遵守」

打個比方:比如你的眼睛若犯罪就給我挖掉啦.....(比方要選有爭議一點的^^)
太 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

2014-12-16 20:49:43 補充:
PS:全部「人做得到」嗎?........做不到....因為「一條沒遵守就是沒遵守」...@@+
雅 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2014-12-16 20:55:39 補充:
PS

SO.....接續我「前面某題版大問的行為問題」...

「全部的經文」就是指「行為稱義」

「生命冊」就是指「因信稱義」



白色大寶座前「有二卷冊子展開了」....

第一卷冊子就是「行為稱義」冊......@@

第二卷冊子就是「因信稱義」冊......@@

明白了吧???

2014-12-16 21:04:04 補充:


打個比方....

「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上帝:某某A....喔!你全部都做到了!好孩子....我的國就是你的~進去吧!

「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上帝:某某B....喔!你有一些沒有做到喔!天使給我看看生命冊有沒有他的名字?沒有就給我丟出去吧!

.........@@+

3:16 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

2014-12-16 21:06:17 補充:
 神應許施憐憫
3:13 耶和華說:「你們用話頂撞我,你們還說:『我們用甚麼話頂撞了你呢?』
3:14 你們說:『事奉 神是徒然的,遵守 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甚麼益處呢?
3:15 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 神,卻得脫離災難。』」
3:16 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
3:17 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
3:18 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 神的和不事奉 神的,分別出來。」

(瑪拉基)

2014-12-16 21:14:25 補充:
講個冷笑話

打個比方:比如你的眼睛若犯罪就給我挖掉啦.....(比方要選有爭議一點的^^)



當然「大家都不想挖眼睛」所以就要選個好聽一點的說法.....不是真的要你挖眼睛啦...@@+

同理可証「其它的經文」....

比如「遵守天父的旨意」啊....這就是祂的旨意...那就是祂的旨意...所以我就是在遵守祂的旨意嘛....

同理可証「其它的經文」....

簡單說就是:都給「人」說就好了....@@+

約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2014-12-16 21:50:53 補充:
你這題讓我想到了我自己問的一題....

自行查詢:基督徒公然違背耶穌的教訓時神會怎麼做

2014-12-17 01:30:39 補充:
PS

也許你會覺得「全部都做到太嚴苛了吧?」....@@

做到「一條就好」,或「犯一條沒差」...

拍謝...就是「這麼嚴」...

可參見「耶穌」自己講的話:百體被「右眼」給搞死了....



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
2014-12-17 2:31 am
你有沒有注意到上面許多項都是說:不配、不能...
這些都是不能進神國的例子。
你只要記住2.3.就可以了。


收錄日期: 2021-04-30 19:21: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216000016KK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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