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間保全公司上班
一開始應徵的時候有看到條約裡的其中一項
公司規定領取你所被派遣的案場服裝
如未滿3個月離職者須全額負擔
滿3個月未滿6個月離職者負擔一半
滿6個月者離職則免費
離職後該領取的所有服裝全部歸還
請問這樣合理嗎?
假設我未滿3個月因不適應其工作而離職
公司要求歸還服裝時也必須扣除全額的服裝費用
這也在合理的範圍內嗎?
收錄日期: 2021-04-16 16: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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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204000016KK05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