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職場上的制服費 服裝費

2014-12-05 7:41 am
我在一間保全公司上班
一開始應徵的時候有看到條約裡的其中一項
公司規定領取你所被派遣的案場服裝
如未滿3個月離職者須全額負擔
滿3個月未滿6個月離職者負擔一半
滿6個月者離職則免費
離職後該領取的所有服裝全部歸還
請問這樣合理嗎?

假設我未滿3個月因不適應其工作而離職
公司要求歸還服裝時也必須扣除全額的服裝費用
這也在合理的範圍內嗎?

回答 (4)

2014-12-05 5:23 pm
✔ 最佳答案
.問題:離職後該領取的所有服裝全部歸還
請問這樣合理嗎?假設我未滿3個月因不適應其工作而離職
公司要求歸還服裝時也必須扣除全額的服裝費用
這也在合理的範圍內嗎? 回答:
既然,保全公司要求麾下保全員簽契約承諾滿6個月之後離職者免賠償制服費哪麼,契約明擺著意思,要求6個月之內離職者須負擔制服費
既然,制服是保全員簽契約承諾,自費購買,哪麼,6個月之內離職的保全員是可以帶走保全公司制服的
保全公司制服拆掉公司臂章/商標,離職保全員的你,可當一般襯衫/西裝褲/夾克/帽子/皮鞋 穿著,離職保全員的你,應該不至於因為尺寸不合不能穿






問題:要求6個月之內離職者離職後該領取的所有服裝全部歸還
請問這樣合理嗎?回答:
當然,不合理!頂多要求制服拆掉公司臂章/商標,避免離職保全員假冒在職的保全員。保全公司只能基於法律允許範圍保護保全公司自身權益公司臂章/商標 倘若1個80元,離職保全員的你,可要求保全公司會計部門退回80元給你,這樣一來,離職保全員的你和保全公司之間,兩不相欠




問題:要求6個月之內離職者離職後該領取的所有服裝全部歸還
請問這樣合理嗎?回答:
當然,離職保全員的你,倘若 真遇到 惡質/惡劣的保全公司,你電話直播 市民/縣民 服務熱線 1999 轉各縣市政府勞工局公務員,檢舉 惡質/惡劣的保全公司。


.
參考: 法律允許範圍裡面關于職場上的員工制服費
2014-12-08 1:09 pm
看看 他的解 答
TS777.CC
2014-12-05 9:05 pm
你覺得不合理就不要答應工作,否則事後反悔跟公司處得不愉快.保全公司又不只一家.
2014-12-05 5: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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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6 16: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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