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小孩生活費問題

2014-11-29 9:41 am
本人兩年前離婚,
跟前夫協議沒有贍養費,
當初覺得沒有贍養費也沒有問題,
因為自身有工作,亦有穩定收入,
他只付小孩生活費,
小孩由我家父母帶,
但父母年事已高,
今年父母亦多次入院,
我只好退掉工作,回家帶小孩,
但我現在是零收入,
只能每月花儲蓄,
請問這個狀況,
能跟前夫多拿點小孩生活費嗎?
我知道贍養費可以申請多一點,
但不知道小孩生活費一不一樣,
謝謝解答

回答 (2)

2014-11-29 5:20 pm
✔ 最佳答案
You can request for your child, either informally (simply by asking) or formally (through a court proceeding).

However, it is a dead end for your own. Since you have not request any monthly maintenance before the divorce proceeding has finalized, you have waived your right to seek anything.
2014-12-02 8:58 am
你可以直接同前夫溝通,向他講清楚你現時的困境,然後具體要求他每月多付幾多錢給小孩。 我有親戚離婚後不繳付贍養費,因為他失業,自己都顧不了,他的前妻也沒法,法庭也顧不了。 所以最重要的因素是你前夫的經濟狀況,其次是他對小孩的愛心有幾多。你若是想從法律途經向他取多些錢是沒有用的;最有較的方法是直接找他與他商量好了。 為了孩子的幸福,你最好與前夫保持良好關係,不需要太頻密見面,只要禮貎合適的聯絡,與他商討照顧你們兒子的問題,其實,分手的夫妻無須互相仇視,尤其是有小孩子的,更加應該互相合作照顧孩童成長。 在孩子面前也不要數算仳離配偶的不是,以免影響孩子的心理。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25: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129000051KK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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