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奶奶過世後原本房子是登記在他的名字下,後來我姑姑跟我叔叔和爸爸說要辦戶口謄本和印鑑證明的文件先將房子"暫時"過戶到她名字下,才不會有罰款的問題,然後也說他們的房子繼承權都還會在,請問她說的是真的嗎?真的可以暫時登記在她名下嗎也不會有拋棄財產問題嗎?
我今天得知已經過戶到他的名字下了,可是還是要我爸爸和叔叔去蓋章才可以
那請問如果他們不去蓋章的話會怎樣呢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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