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初賣的時候 我東西已經交給他 她賴在領收商品那邊
所以 我沒拿到錢 後來 我賣給他的第3方程式 不能用了
所以就表示 我給他的東西是不能用 我也沒拿到錢
後來 他又打電話跟我說 因為我給他的第3方程式 害他的帳號被停用了 (被鎖障)
他說要告我詐欺跟妨害電腦使用罪 請問告的成嗎?
更新1:
補充 交易賣場已取消掉 所以錢有退還給他
更新2:
補充 當初是他一直求我跟我要求一定要給他 我才會賣的
更新3:
補充 可是我東西有交給他 只是東西不能用了 而且我沒有拿到錢
更新4:
補充 上面看到(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當初是她一直跟我要求一定要給 這不算詐術吧?
更新5:
補充 我賣給他的第3方成是 讓他的帳號被鎖了 (可是我沒有拿到錢) 他現在要跟我求償1萬元 他說不賠就給法院判到時候還是要培 請問培的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