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朋友就查左土地發記册,發現真係無補,我想問下,我朋友應該點做?如果我朋友而家先知道真相而即刻唔租,佢使唔使負上法律責任?佢可唔可以追討番過去一年既租金?因為業主明顯欺騙了佢!
法律界既人士。。。幫幫手!
更新1:
應該係話岩岩過左頭一年死約,開始緊生約
更新2:
Gary,咁即係我可以告佢而我沒有法律責任?我唔想有下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