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離婚一定要分一半的財產當作贍養費?

2014-11-12 5:06 pm
在美國
離婚
男方是一定要將自己一半的財產
分給女方當作贍養費?

回答 (3)

2014-11-14 5:30 pm
✔ 最佳答案
The answer is no.

1. It depends on the state where the couple resides.

2. It depends on if any per-nupital agreements have been ratified.
2014-11-14 7:30 pm
贍養費跟分財產是兩回事.
2014-11-12 7:01 pm
結婚後的共同財產是一半的標的. 假設說你有棟房子是婚前買的, 付清的. 有可能不需要拿出來分.

你父母給你的(例如說你爸爸給你一輛車當生日禮物), 不算共同財產. 因為是婚後的財物, 曾經有個案例是一對夫妻老婆有段時間獨自賺錢養老公唸醫學院, 後來老公離婚時, 老婆訴請老公日後醫生執業的所得的一半. 因為那是當時他們的"投資".

法庭的認定會聽取兩造的證據與說法. 不是一定怎樣分......這樣律師才有錢賺.

收錄日期: 2021-04-21 16:36: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112000016KK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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