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王文豪先生設籍高雄市,去年(102 年)50 歲,全年薪資收入總額新臺幣(以
下同)130萬元(已扣繳稅額4 萬元)、臺灣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10 萬元及
郵局存簿儲金利息收入10萬元,當年度獲配已上市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利淨額32 萬元,含可扣抵稅額3 萬元;配偶詹秀美女士48 歲,去年全年薪
資收入總額110 萬元(已扣繳稅額3 萬元)、私人借貸利息收入15 萬元,政府
公債利息收入10 萬元(已扣繳稅額1 萬元);夫妻並扶養有王吉(24 歲;就
讀臺北某大學)、王祥(18 歲;就讀某高中)兩名子女及同戶籍之胞弟王之初
先生(46
歲;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王文豪家去年全年發生各項家庭重要支出如下:捐贈現金10 萬元給已合法立
案之財團法人;王文豪投保壽險保險費3 萬元,全戶全民健康保險費(不含王
之初)合計為2 萬6 千元,胞弟王之初投保商業保險之保險費2 萬元;全家醫
藥費5 萬元;王家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支出30 萬元;王吉校外住宿費5 萬
元;詹秀美同年捐款給某政黨(為符合政治獻金法之政黨)30 萬元;王吉學費
1 萬8 千元、王祥學費5 千元。設以上支出均保留合法收據。請按現行所得稅
法及相關法規,正確回答以最有利於納稅義務人王文豪夫婦申報戶(以下簡稱
王家)的102年度綜合所得稅一般申報書之下列問題:(請詳附計算式。)
(一)王家綜合所得總額為若干?
(二)王家得扣除之免稅額總額為若干?
(三)王家得扣除之列舉扣除額總額為若干?
(四)王家得扣除之各項特別扣除額總額為若干?
(五)王家全戶合併申報合併計稅應納稅額為若干?
(六)王文豪(夫方)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之全戶應納稅額為若干?
(七)詹秀美(妻方)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之全戶應納稅額為若干?
(八)王家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補(退)稅額為若干?
請附計算式及說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