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與女友都是單親人士並且各自是公屋戶主,並有各自的兒子均年滿18歲,仍在學。由於我與女友計劃再婚,而我不希望與女友兒子一起居住,我兩均未滿50歲。請問:
1. 我女友可否將公屋戶主轉名至兒子;
2. 轉名後女友可否申請刪除戶籍,並且將戶籍加至我租住公屋;
3. 申請轉名有甚麼手續。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08: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105000051KK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