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公屋戶主再婚問題

2014-11-05 8:05 pm
本人與女友都是單親人士並且各自是公屋戶主,並有各自的兒子均年滿18歲,仍在學。由於我與女友計劃再婚,而我不希望與女友兒子一起居住,我兩均未滿50歲。請問:
1. 我女友可否將公屋戶主轉名至兒子;
2. 轉名後女友可否申請刪除戶籍,並且將戶籍加至我租住公屋;
3. 申請轉名有甚麼手續。
謝謝!

回答 (2)

2014-11-05 11:15 pm
✔ 最佳答案
1.公屋非私產,是不能隨便轉名的;

房署規定如戶主離世,其配偶可自動成為戶主;如配偶也不在世,租約內任何一位成員如符合資產要求的,也可以繼承做戶主;

2.如上文所述,除了戶主離世,公屋是不可以轉名的;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08: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105000051KK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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