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和她前男友分手後懷孕了,我跟女友結婚後,是否成為小孩爸爸

2014-11-05 6:09 pm
女友和她前男友分手後懷孕了,我跟女友結婚後,是否可以成為小孩的爸爸呢???如影片所提到的情況,

網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v=7u2AeRSz8UA

在1:14:18處,是否真如影片所說,我在法律上可以成為前男友和女友所生小孩的合法爸爸呢???前男友知道小孩是他的,可以在法律上提出任何主張嗎???假如我真的可以成為這個孩子的合法爸爸,假如是出於善良的出發點,我可以拒絶前男友探視子孩的要求嗎???

回答 (7)

2014-11-14 7:12 am
✔ 最佳答案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我們分項向您敘述之。

1. 若您與女友於法定期間內結婚,得成為小孩法定上之父親和拒絕前男友的探視權。
(1) 所謂「婚生子女」,指受胎期間,係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子女。民法第1062條第1項: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為受胎期間。例如小孩是在12月31日出生,回溯法定受胎期間,大致是同年的3月5日到7月4日。因此只要您和女友在懷孕後六個月內結婚,因受胎期間具有婚姻關係,故所生的小孩,推定為婚生子女。若於知悉懷孕後又過六個月才結婚,則不得推定為婚生子女。

(2)沒有監護權的父母,本於「親權」有探視子女的權利。生父須經認領後才能擁有親權,惟認領須對非婚生子女為之(民法第1065條)。因您與女友結婚後,小孩係為婚生子女,故前男友無法認領,因而不能行使親權。故,您得拒絕前男友探視孩子的要求。

2. 縱使前男友提出證據主張其為小孩之生父,仍無法主張下列權利。
(1)「婚生否認之訴」
依照民法第1063條第2項規定,得提起婚生否認之訴之適格當事人,僅為夫妻之一方或子女,不包括實際上具有血緣關係之生父。
(2)「確認父子關係之訴」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87號解釋意旨,為避免因訴訟而破壞他人婚姻之安定、家庭和諧,故不允許親生父親對受推定為他人之婚生子女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及確認父子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

3. 惟小孩長大後如有意願,得於成年後二年內對您提起「否認生父之訴」。(民法第1063條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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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6 9:07 pm
即使你跟女友結婚
因為受胎期間的限制, 小孩不適用 "準正" 為婚生子女
小孩屬於女友的非婚生子女, 出生登記時生父不詳

假設假裝你是小孩生父, 辦理生父認領, 小孩變成你的婚生子女
或者假裝女友不知小孩生父是誰, 讓你辦理收養, 小孩變成你的養子女
日後小孩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還是可以提出訴訟, 來恢復小孩真實身分

當小孩法律上的父親不是生父時
生父對小孩沒有任何權利義務

生父若想成為小孩父親
因為小孩在法律上是你的婚生子女/養子女
所以必須先提出無效訴訟, 讓小孩父親欄恢復空白
"認領無效" 訴訟, 你跟小孩無血緣關係, 生父認領無效
"收養無效" 訴訟, 生母知道生父, 未經生父同意, 收養契約無效
再提出 "確認親子關係", 確認生父跟小孩的血緣關係
判決確定後, 小孩生父才可以登記成小孩父親, 小孩變成生父的婚生子女
此時, 小孩生父對小孩才有權利義務

2014-11-19 11:55:23 補充:
剛好看到一件判決書, 發問者可以參考看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親字第87號
[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htm ]
2014-11-06 7: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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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6 5:56 am
有如此愛屋及鳥的胸懷,真另人佩服。是事實嗎?
血緣關係是無法改變的,長大後小孩面貌與父親完全不一樣,親友也會打問號?等到發現是熱臉貼冷屁股時,一切晚矣!
2014-11-05 8:01 pm
你可以把小孩當成準婚生子女

但是小孩和生父母可以提否認之訴
2014-11-05 7:20 pm
《民法第1062條第1項》
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為受胎期間。

《民法第1061條》
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如果您和您女友是在《民法第1062條第1項》的時間內結婚(亦即小孩受胎時間內結婚的話),那您就是它的【法律上爸爸,沒有血緣的擬制直系血親】。

※如果此小孩已是婚生子女,那麼它的生父只能採收養的方式。

《民法第1076-1條第1項》
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而拒絕同意。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

※它的生父要收養前,也是要經過您們的同意。
2014-11-05 6:27 pm
.找國小國中老師.....寫信給國小國中同班同學來一場同學會..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12: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105000010KK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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