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16歲的男孩和一個12歲的女孩發生性行為

2014-11-01 8:45 pm
一個16歲的男孩和一個12歲的女孩發生性行為會怎樣?

男孩會受到怎樣懲罰?

女孩會受到怎樣懲罰?

雙方都是自願的

回答 (3)

2014-11-01 10:54 pm
✔ 最佳答案
男孩會受到法律制裁,
但女孩不會。
因爲男孩已經16歲,已經超過法律假定有性交能力年齡的14歲。
而女孩因爲太小,所以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總括來説,法庭會當16歲男孩逼12歲女孩性交。

2014-11-01 14:55:13 補充:
如需專業資訊,請先專業律師查詢。
2014-11-04 3:08 am
1) 這個男孩的罪名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2) 男孩最高的刑罰是終身監禁。

3) 女孩是沒有罪的。

4) 雖然雙方同意,男方是有罪的,而女方卻沒有罪。

所以男孩子千萬不要貪一時之快,做出不可彌補的錯事。
2014-11-02 5:32 am
根據香港法律——1978年修訂的《刑事罪行條例》:任何年齡的男性——即使問準當事者或其父母——都不可以和未滿16歲的女性發生性行為;某些情況下,若當事女性父母的反對,而把18歲以下少女帶出及與其發生性行為,可處監禁7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3條:任何男子與一名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除非該名男子未滿13歲,因為普通法假定13歲以下沒有性能力。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24條,任何男子與一名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27條的「拐帶年齡在18歲以下的未婚女童為使她與人性交」條,任何人將一名年齡在18歲以下的未婚女童,在違反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意願的情況下,從其父母或監護人的管有下帶走,意圖使她與多名或某一名男子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7年。
有案例[3]的被告誤以為13歲的受害者已年滿16歲。被告辯稱「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一罪要求被告實際知道對方為16歲才能定罪,因此自己不可因「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被定罪,但並不成功。終審法庭指「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屬無過失責任的罪行。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05: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101000051KK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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