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與父母同住於公屋單位。我自己於五、六年前巳刪除自己公屋戶藉,因為搬出外租屋。但因租金昂貴,現巳搬回與父母同住。
見近日政府出售居屋,我可以單身,白表申請嗎﹖
我的通迅地址及住址都是公屋,會否違法呢﹖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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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101000051KK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