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到爆!!! 有關性罪紀錄查核

2014-10-31 8:27 pm
我14歲因為非禮比人拉左,之後警司警戒,話冇案底.
咁之後有D工作要求我交"性罪紀錄查核",會唔會check到?
我需要專業意見

回答 (2)

2014-11-01 4:41 am
既然當時警司說不留案底,便不會留下"性犯罪的紀錄",所以,你不會查得到.見工時也不必主動交代.
為保險起見,你可請求警方發給你一個"無性犯罪紀錄"的證明文件,便萬無一失了.
2014-10-31 9:52 pm
警司警誡不非刑事定罪,犯案人是沒有責任披露此警誡的,犯案人亦沒有留下刑事記錄(即有案底);

但警方會保存這些警誡記錄;當警方或其他紀律部門在招聘人員時,可以查閱求職者是否曾被警司警誡,以此作為是否聘用慮;

而其他如職務不涉及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的工作,僱主不得要求有關人士提出查核性罪行定罪紀錄的申請。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任何人濫用此機制,須負上法律責任。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04: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031000051KK0001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