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腫瘤不是這樣處理的 藥水更不能治療腫瘤 既然你可看見腫瘤破裂流血 表示腫瘤在體表 不必侵入即可以針抽取細胞送病理化驗 若是良性的 是否切除以是否影響生活而定 若是惡性的 切除之後考慮是否化療 不論如何 體外的腫瘤切除應該不至於立即致命 除非是狗狗本有心臟病貧血或腎臟病 而這些都應該在決定手術之前先檢查才對的
手術之後麻醉尚未蘇醒 是絕對不會放出院的 應該要留院嚴密觀察 叫不懂醫療的飼主自己拆滯留針也有點荒唐 其實狗狗住院幾天也是一筆生意 不留院反而急著叫你趕快來付錢帶走還挂著點滴的狗狗 如此急迫應該是醫生心知不妙急於撇清 只要狗狗活著出院 他就沒有對不起了
醫生是否忠于職守是否有責任心 是屬於醫德範圍並不違法 我比較好奇的是 一個腫瘤治了那麼久 到腫瘤破裂流血水 還只喝藥水不處理傷口 狗狗很可能感染細菌都敗血症了 你還不換醫院 臺北新北獸醫院幾百家還包括赫赫有名的臺大動物醫院 你並非沒有其他選擇 你的醫生也警告了說成功率二成 反過來說就是死亡率高達八成 這樣你也還不換醫院堅持要手術 那還有什麼好抱怨的呢 你不就是捧著大把銀子一步一步的送狗狗上路嗎
抱歉我可能講的不客氣 我是心疼狗狗的哀嚎 氣狗狗的冤枉 你可能太天真信賴每個獸醫 其實醫生是有很多種的 所謂徵詢第二第三意見是一般常識 狗狗不會說話 他們的生命安全全賴主人的把關 你那麼捨得花錢 爲什麼不換醫院呢 所以你也是欠考慮有缺失的啊
狗狗的往生也有一個說法 就是狗狗大限到了 陰錯陽差的就躲不過 是定數 所以也不要太難過了 想開一點吧 對於獸醫院 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以後都不要去了而已
2014-11-02 05:28:06 補充:
如此行為是屬失德 但是否違法就很難講 我們的動物醫療法都還在立法院草擬中還沒立法呢 我們的醫療法是有規定 醫療業務之執行 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 但這指的是醫師 牙醫師 中醫師 不包括獸醫師 所以很多人跟獸醫的糾紛是去找消保官或蘋果日報 你可以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