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個人因素,原本從事的保險業務就沒有繼續作業
最近一名大客戶保的保險因為被別家洗單而解約,公司要跟我追回佣金
可是以目前經濟狀況根本還不出這麼多錢(約10萬)
我看了一下當初簽的合約條款,
(十)不論任何理由,倘甲方因保險契約無效、終止或其他任何原因而退還已繳保險費予保戶時,乙方應同時退還其自該保單已領取之全部業務津貼、服務津貼及獎金予甲方,本合約終止契約後亦同。
可是保戶並沒有退還已繳保費,只返還部分(因已超過10天審閱期)
我覺得不合理,公司賺到客戶的解約罰金,又要從業務員這拿走當初發放的佣金
請問有沒有人可以幫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