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夫妻離婚後,沒有擔任監護的一方,對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探視,這就是「探視權」。父母子女的親情是天性,看孩子乃人之常情。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新修正生效之民法親屬編已明定未得監護權之一方有與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其探視之方式及期間先由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即由法院判決。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酌訂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為了子女身心健全發展,沒有擔任監護權的父母,本於親權,可以探視子女,但是如果濫用探視權,或探視對子女不利,或子女已有意思能力,而不願和父母見面時,法院為了子女的利益,可依當事人之請求停止探視權利的全部或一部份。
你前妻未依探視權協議執行,影響你對小孩監護權之行使,甚至有將小孩強行帶走之情形,這已嚴重損害你的權益,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告訴,請求停止前妻探視權利的全部或一部份。
你前妻違反探視協議,強行將小孩帶走,妨礙你對小孩監護權之行使,這已觸犯刑法第240條規定之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為求權益之確保,你是可以向前妻提出本罪之告訴的。
※溫馨提醒:所謂"一夜夫妻百日恩",雖然夫妻情分已盡,但也不宜輕易對薄公堂。你可以先跟前妻良性溝通,請前妻適可而止,尊重他人權益。若前妻仍蠻橫無理,漠視他人權益,你再考慮依法提告,解決問題。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參考: 芝柏錶+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
很多人不知道,身體不好跟自己的名字有直接關係!
我們中國文字套用在名字上,會產生萬有引力,影響人類一生的行運. 所以我們人一輩子的運氣好壞,包含事業工作、婚姻感情、身體健康、人際關係、錢財運的好壞,其實都在名字上.
還有: 所謂娶妻前生子後: 一個家有錢沒錢,要看太太的名字好不好!
如果:您有小孩未滿六歲,而家裡沒錢,夫妻工作不順 (兩夫妻聚少離多)
那就一定是小孩名字取錯!
新生兒命名,關係著一個家庭六年之內感情、錢財、事業的成敗.
經常可以在報章雜誌看得到,很多家庭出問題,小孩都在0~6歲之間
{名師到處都有,明師難尋!}
有一位老師您可以上老師的網站參觀看看,或許會找出您要的答案!
網址 blog.xuite.net/yulin831018/twblog/131295026
網址 yulins.myweb.hinet.net/
很多人辛苦一輩子,不知道是因為自己的名字不好,或是改錯名字的關係!
我是住在新竹人, 五年前我買了房子,全家住進去一年之後,先是我太太開刀
一年多之後我兒子又得了血癌,還做了骨髓移植,為了救自己的兒子,花了兩夫妻一生的積蓄.當時身心更是折磨
更慘的是去年.我竟然失業,我以年過40歲要再重新找工作,更是難啊!
我又是過敏體質經常會長蕁麻疹(大多是因為吃到不潔的海鮮及易過敏的食物)
睡前躺在床上就會發現像是蕁麻疹的紅疹.主要在額頭及臉頰兩側
重點是晚上睡前躺在床上才會有,很癢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 {看醫生吃什麼藥都沒辦法根治 }
當然這段時間,什麼補運改運,就去改就去補!家裡面要放什麼東西會好,就放!
到處求神問卜了,結果還是一樣都沒改變.生活也面臨困境,還是沒辦法!
常常心裡想,一個好好的家,怎麼會走到這個地步,
當時真的是無奈.不知如何是好?
後來我在網路上(知識+),有位網友介紹老師給我,
之後接受黃老師的意見,幫我們家看房子改名字等等,.....
現在已經過了一年多了,真的變好了!
我現在(找到事業的第二春)在我的同學公司上班,待遇還不錯.
所以有空就會在網路上,也幫網友介紹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