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冇責任幫我供MPF

2014-10-15 9:37 pm
我現時在一間新開業既地產代理公司工作已有一年多,佣金制冇底薪.(朝10晚7,一星期六天工作)

當時見工 老闆話大家係合作形式,但沒有簽過任何合作形式/僱庸合約之類文件.

而公司報稅方面就報足我所有佣金收入,我個人報稅表亦報足相同金額.

強積金方面就沒有以自顧/受顧人仕身份供MPF.

這個情況下 有咩地方要注意 我是否自顧人仕? 如屬自顧人仕我需要開間獨資公司嗎?

回答 (2)

2014-10-15 11:07 pm
✔ 最佳答案
既然你沒有簽過僱員合約, 不是受僱人士, 而且收入是佣金制, 即代表你是自僱人士, 在強積金的制度下, 你必需自行參加強積金計劃, 你只要以個人名義供款, 除非你佣金收入不少, 開立獨資經營公司有助扣除開支稅項, 否則沒有這個必要。
2014-10-16 12:42 am
其實你既情況係灰色地帶,你首先應該攪清楚係咪自僱,呢樣野唔係睇你老細點同你講,而係睇實質情況.

我舉2點,就可以證明你係受僱:
1. 你係唔能夠對上班時間,地點有自主性.
2. 你所使用既任何設備(例如影印,文具等)都係由公司提供.

ps:最後係睇你實際情況,而唔係睇你簽左咩約,又或係冇簽約,因為法庭係唔會接受本身已經違反勞工法例既合約.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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