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卡被借走後沒還,裡面有我所儲值的錢

2014-10-14 9:14 am
當初同事跟我借悠遊卡說要搭公車上課八公里免費使用

看在同事的份上所以我借給她

後來跟我說洗壞掉,裡面的錢都沒了

接著她買了一張悠遊卡還我,後來又跟我借,裡面一樣有我儲值的錢

因為她都借很久我也不好意思要,我又自己買一張放身上已備要使用到悠遊卡能用

結果有次上班他說忘了帶卡又跟我借去

最後只還我一張

現在她離職了

我其中一張卡在她那也沒還我

裡面也有錢

請問她這樣算侵占嗎?

如果她有使用我裡面的錢

這樣算竊盜嗎?

回答 (3)

2014-10-14 10:04 pm
✔ 最佳答案
《中華民國刑法第335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2014-10-14 8:01 pm
只"小錢"就能認識1個人,很便宜,下次跟你借任何金錢時,記得直接回絕,你還是有賺,就當學費吧。
2014-10-14 7:37 pm
愚見供參…

法官是人不是神~~~上法院前請先想想
你要如何證明卡片是你的?
你要如何證明卡片內的儲值金額是你的?

收錄日期: 2021-04-15 16:51: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014000010KK0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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