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一問 有關通知期內曠工(急!

2014-10-11 8:37 pm
情況如下
本人在某餐廳工作,己通過試用期工作了4個月
因假期不能放(1個月6日假但只能放4日)和人手嚴重不足為由想離職
在2014年9月18日請辭了 last day年10月18日
其間本人在通知期內有1日飲醉左沒上班(沒醫生紙)
有向餐廳副店長whatsapp不能上班(有記錄)
第2日上班(有打卡)收到通知我被解雇
份糧就拖左我2星期 在我追問下
第1日 不知道
第2日 文件準備好 差老闆簽名(2星期沒老闆簽名?
再追問金額發現只有3千多 當時不知原因
第3日 問金額問題 佢話因為我8月有半個月沒上班(沒可能) 之後說要再睇睇
第5日 換了高層回答 原因 據我理解到既講法
因為我果日曠工不能聯絡我,將我當作有意提高離職處理,而且扣左我25日代通知金
我同佢講返我通知副店長不能上班(沒醫生紙)
當時店內最大就係副店長
雇主話要同直屬上司講先有用(話沒有收到任何通知),不過果日我返早更,我上司返夜更


問題如下
雇主有能力這樣做嗎?
我有通知不能上班,就算曠工也只有一日,可以當作我有意提高離職?(有前科1次不在通知期內)
這樣的情況算是他解雇我嗎?
我想追回被扣的人工 可以嗎?

回答 (2)

2014-10-12 7:42 am
✔ 最佳答案
首先要知道,入職時是否有簽定僱傭合約,當中會訂明離職通知期,假期,薪金等細則,如簽後僱主沒有給你一份副本可能已違法。

如果沒有簽定任何文件,就要考慮此公司一直以來運作的模式,或最終根據勞工處的定議。

如果你被炒,要視乎合約內訂明的通知期,如通知期不足,就需要用通知金彌補,此適用於雙方。

以上內容不知道你沒有上班的日期,不明為何扣了25天代通知金,亦不明白8月有半個月沒有上班? 是否有打卡紀錄? 要清楚知道請假扣錢還是另有其他被扣錢的項目?

請假的對象,雖然你的直屬上司你並沒有通知,但關鍵是此副店長在此間公司的職能及權限,如他的權限是足夠,即使沒有通知直屬上司,但公司不可能以不知道你請假為由自動破壞雙方已協議的通知期,何謂聯絡不上? 請病假並不一定需要出示醫生紙,視乎公司的規定決定當天是否有薪或無薪,但有否請假紙,即是公司內部文件證明你當天請假?勞工法例中並沒有曠工及警告信的定義,只是當天是否缺勤及當天是有薪或無薪。

經常突然缺勤,公司確可引用嚴重過失作出即時解僱,視乎你的工作性質,職級等等,例如突然失蹤,會影響他人性命等等的職位,但定義上沒有清晰的說法,要視乎官點判。

由你被解僱當天起7天要出最後的糧,過了7天可即時向勞工處投訴,拖糧是違法,另收糧時要取糧單看怎樣計算,包括欠假,年假等需要一次清算。

如果就以上你所說的,我認為你可向僱主追討,當然最後你認為要到勞工處,請緊記要準備好文件,及清楚你應得工資的計算。

希望以我所知道幫到你。
2014-10-12 4:06 am
如果你被抄,出糧就出到你曠工前一日,不算扣糧,而且你收到信亦不會繼續返工,無需通知期,你無嘢好追。


收錄日期: 2021-04-16 16:37: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011000051KK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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