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求救後母10年前因為過期居留下刑事紀錄

2014-10-08 9:32 am
【警察】求救後母10年前因為過期居留下刑事紀錄

而加我去到最後品審…

後母當年因為仲未有身分證証…

今日SIR打黎話我後母個名有問題,但因為無身份証聽日叫我後母上去打手指…

原來後母當年過期居留但我地唔知原來留下刑事紀錄,

呢件事係未同我啊爸結婚前發生

我問清楚後母有上法庭,但法官無判到我後母入去坐,又無判到罰款…因為後母當年過期

居留下我會唔會過唔到【警察】品審?

回答 (2)

2014-10-08 6:11 pm
✔ 最佳答案
任何人凡曾留下刑事紀錄都難以避過警察部門的審查.但這並不意味着有刑事紀錄者,申請的事情或職務一定不會批准,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以你的情況,由於並未參與及計劃犯法的行為,問題應不嚴重.不必為此擔心.
2014-10-17 10:53 pm
一般都唔會過唔到【警察】品審.

收錄日期: 2021-04-15 16:46: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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