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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原為盜鐘掩耳,為一中國成語,通常是比喻自欺欺人的意思。出自《呂氏春秋·自知》裏的一則寓言故事,原文為盜鐘,後來鐘演變成為鈴,掩耳盜鐘反而不常用了。
《呂氏春秋·自知》中記述說,春秋時晉國貴族范氏被滅,百姓都跑到范氏家中拿東西,有人拿了一口鐘,想背走,但鐘太大,無法背走,便用錘子砸,結果鐘發出巨大響聲,那人擔心別人聽到來爭奪,便捂著耳朵繼續砸鐘。《呂氏春秋》隨後評論說:「不願讓別人聽見是可以理解的,不願讓自己聽見就說不通了。作為國君,厭惡聽到自己的過錯,豈不和這是一樣的麼?厭惡別人聽到其過錯還說得過去。」
《呂氏春秋》之後,掩耳盜鐘成為一個成語,唐朝人劉知己在《史通·書志》中寫道:「掩耳盜鐘,自雲無覺。」宋代以後掩耳盜鐘逐漸演變為掩耳盜鈴。 在《紅樓夢 《鏡花緣》等小說中都有「掩耳盜鈴」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