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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常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巴拉巴拉....前陣子馬王鬥爭的時候,法院作出有利於王金平的判決,國民黨的律師就說,看?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吧?(迷之音:所以王金平不是國民黨的嗎?)
因為現在有很多人常常會想,台灣都已經民主化二三十年了,怎麼可能還有藍色判生,綠色判死,司法迫害這檔事?一定是民進黨的人在那邊亂講的啦!
為了讓大家更瞭解司法對於藍綠黨證持有者的差異對待,讓我們用簡單的懶人圖表來解說最近發生的兩宗司法爭議案件---林益世案與郭瑤琪案的差異性。
林益世案:
被控罪名 收6300萬+索8300萬
查到現鈔 7500萬(超過已索賄款
判刑 七年(一審)(貪汙無罪)
對價關係 有
直接證據 一刀斃命錄音帶+美金
行賄者 有罪,罰250萬元
筆錄 無更改
社會輿論 一片撻伐
當事人 龜縮
司法界 批評
國民黨證 有
郭瑤琪案:
被控罪名 60萬
查到現鈔 無
判刑 八年(三審)
對價關係 無
直接證據 無
行賄者 無罪不起訴
筆錄 與錄音不符
社會輿論 許多人聲援
當事人 堅持清白
司法界 多人聲援
國民黨證 無
看完以上表格,你還有甚麼想法嗎?難道不想要阿爸糾阿媽,樓頂糾樓角,趕快去辦黨證?要記得,是顏色對的那一張歐!
因為林益世案社會眾所周知,但郭瑤琪案比較少人明白完整過程,我在簡單的以懶人包方式說明一下:
南仁湖集團送茶葉給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檢方認為郭疑似收賄起訴。筆錄中連茶葉罐幾罐,顏色或包裝,放錢的方式都搞不清楚,還私底下更改。
一二審法官均以無對價關係判郭無罪,但三審竟然沒有任何直接證據,採用更改過證詞的筆錄,重判郭八年。郭不服堅稱清白,各界也都紛紛聲援,但已經定讞,幾乎無法再上訴。
我再附上一張圖表大家會看得更清楚。
圖片參考:https://s.yimg.com/lo/api/res/1.2/__LRlz.I6jx.02WN2CsC1w--/YXBwaWQ9dHdhbnN3ZXJzO3E9ODU-/http://pic.pimg.tw/slowyang/1386740890-994169304_n.jpg
如果你希望保平安,可以趕快去申請一張國民黨證。如果你覺得太誇張不合理,請你將這篇文章轉寄出去。如果你覺得無所謂,那就希望下一個同樣的事件不要發生在你的身上,也就繼續容忍國民黨無能的執政和藉由司法打壓迫害異己的行為。如果你覺得憤怒,請聲援郭瑤琪部長,在未來的投票中,給這樣的黨政軍司法體系一個嚴厲的教訓!
*感謝蔡易餘律師和黃帝穎律師提供的資料*
更新1:
回答者:驅逐韃虜 恢復中華 ( 實習生 5 級 你所提的案件.剛好是黨國司法檢調以爛起訴迫害政敵最佳證明. 例如:紅衫軍亂台是事實.批評他們也是民主國家的言論自由.誰都可以批評. 蘇志芬僅憑"秘密證人"沒有任何證據就急著半夜押收押.反觀國民黨的一大堆弊暗案?? 其他例如"走路工" "垃圾袋" 之類的根本就是屁大的小案..... 現在又故技重施.準備拿來對付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