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公屋租戶想申請新公屋的條件

2014-10-02 5:16 pm
我們一家是現有公屋租戶, 但想申請大嫂入來, 不過她是新移民(來港一年半), 想請教大家:

1.能否申請我的新移民大嫂(來港一年半)入我們現有的公屋名單中呢?
2.因家庭不和睦的問題,我們想叫他們一家三口(夫婦+兒子)移開住,但請問(假設先申請大嫂進公屋名單中)現有公屋租戶申請新公屋,其家庭入息上限是跟現時公屋每兩年一次審查時那張表的金額,還是跟新輪候人仕入息上限那張表的金額呢?

謝謝大家!
更新1:

寫錯字添…… 是「搬開住」,不是「移開住」(笑)

更新2:

不過如果是先除名再申請呢 ? 可行嗎? 有沒有限制呢? 因為家庭不和等理由, 我好想分戶。最好是叫他們自己出去申請新公屋, 如果不行, 那麼我自己一個人申請一人公屋也可以。 好似聽到好多年輕人申請一人公屋, 為甚麼他們能成功申請呢?

更新3:

其實之前我問房署職員申請一人公屋的事, 而他提議我不如先申請到一人公屋先, 才除名。是不是可以這樣的呢?

回答 (2)

2014-10-02 6:23 pm
✔ 最佳答案
房署現行的政策是若新移民已有家庭成員為公屋租戶,便可透過房屋委員會的天倫樂加戶政策,申請直接加入公屋戶籍;

房署一般不會接納住戶的分戶要求,以獲得分配額外的公屋資

源。住戶如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房署才會按其特殊情況作

個別考慮;
2014-10-07 1:48 am
即本來你們是4人單位的, 現會再多一人, 那你哥可以除名, 以二人家庭式再申請另一公屋, 這是再理想不過的。不過都要等, 如有小朋友及願意住較遠地方, 會快些。

一人公屋太多人輪, 亦以後生20-30及老人優先, 有排等。
參考: myself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14: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002000051KK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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