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當下沒報警對方說有檢察官朋友可告我

2014-09-30 6:11 am
9/19左轉時,不小心擦撞到前方机車(一樣是左轉車),當時我的車速約10-15公里,對方也差不多是這個時速,當下未報警

當時有立刻下車查看,也問了對方是否要報警,對方說不用,只要賠他油錢就好,
當時我拿了一千元給他,對方還說如果有多的會退給我,我說不用,也有留我的姓名及電話給他,事後過了快一星期,對方以簡訊告知我,因為有內傷,而導致他無法工作,要求我賠他醫藥費及無法工作的損失,約7000-8000元,還表示說他的檢察官朋友有調監視器,他又不想走法律途徑

我想知道,1.若我不理會,我會被告什麼罪?
2.未報警的情況下,檢察官能直接對我起訴嗎?

p.s事發至今以過了10天
更新1:

還有對方每封簡訊,都有打"我的檢察官朋友有調監視器,我又不想走法律途徑"這句話 請問一下: 1.在未報警的情況下,檢察官能直接調監視器來對我提告嗎? 2.對方不斷的提醒,有意謂著恐嚇的意思嗎? 3.想知道 只是原地倒地,對方並沒受到強大撞擊,机車車損不大,約1千元,這樣會有內傷嗎? 4.昨日,有用簡訊與對方詢問了一下,可是今天又沒消息了,這又是意謂著什麼? 5.至於過失傷害,只有小擦傷(類似走路不小心跌倒的那種小擦傷)加上對方能自行騎車離開, 這樣一樣算過失傷害嗎? 6.所謂的醫院單據,是指看完診拿到的那張收據嗎? 7.那假若對方拿的是中醫買完中藥的收據,請問算是醫院單據嗎?

更新2:

所以,各位的意思,是要我先去備案嗎? 當時的情況是我左邊還有一台車,因為左邊車輛突然轉出 都是同方向的,位置是北市廈門街要左轉上中正橋,我所行駛的車道是外側,但我先左轉往中正橋方向的,內側的車輛左轉時,他的車頭是在我的車子左邊中間左右,他往我駕駛座這邊衝過來,是因為要閃左邊車輛,而又把自己的車子把右邊拉了一點,就不小心擦撞到前方机車,可是,我比較納悶的一點是,我事後看自己的車,又沒擦撞痕跡,事後想想,自己也不確定對方是我撞倒的,還是對方己倒地,而發生追撞,依照這樣,對方是否能對我提告

更新3:

我在說清楚一點好了,机車騎士為甲方 我是汽車駕駛為乙方 我左側同為汽車駕駛為丙方 乙方於外側左轉,丙方於內側左轉,乙方先轉,丙方後轉,由於丙方在轉時為注意前方的乙方 致乙方為了不讓丙方攔腰撞上,於是向右邊回了一下,導致不小心擦撞到前面的甲方 甲方摔車後,丙方也開走了,乙方當下有問過甲方,是否報警,甲方說不用,於是乙方拿了1千元給甲方,也留了電話姓名給甲方,但事後乙方檢查自己的車,未發現有車体損傷,但又不能很確定是否有擦撞甲方,事情過了快一星期,甲方才以簡訊通知要求乙方要賠償醫藥費及無法工作損失,而甲方從第二封簡訊開始內容均附上"我的檢察官朋友有調監視器,但又不想走法律途"

更新4:

昨天乙方有回傳簡訊告知甲方,請甲方的檢察官朋友傳一份或寄一份監視器畫面給乙方,且乙方有告知甲方,當時還有另一台車有關聯,想要清楚的看,到底是那一方的責任歸屬較大,但都過了兩天,甲方又沒消沒息了,乙方不是不賠償,是覺得不想莫明的被凹,9/19發生的事,到今天都10/3,都過了半個月,乙方很認真看待此事件,但甲方都3-5天才回覆此事件,讓乙方感覺很怪,所以才會在此發問,明天若甲方未回覆,乙方是否可以不再理會此事件,但乙方若不理會,是否會吃上官司?

回答 (13)

2014-09-30 7:25 am
✔ 最佳答案
依你所說,我覺得最好的做法是不要理他,看他下一步想怎樣。
第二個做法是自己現在到警局備案,或者因為他威脅有檢察官朋友,就先不告知他,直接先告他傷害,當然最好先調監視器看過相撞的細節。
類似的情形實在很多,搞得警察、法院都很忙。
當初擦撞,是輕輕倒地吧,這怎麼會有內傷?現在回想可有辦法解釋為或勉強將這相撞解釋為他撞你,公說公有理嘛。
一般醫藥費或無法工作的損失,不是用說的,是要提出醫院單據的,我猜你這位朋友最後會提出鐵打損傷,而不是醫院的單據。

2014-10-01 11:12:48 補充:
"我檢察官朋友調監視器,我又不想走法律途徑",當然要解讀成
"我沒有檢察官朋友,也沒有人調什麼狗屁監視器,我也不想走法律途徑,根本不會告你,只想恐嚇騙錢"。
你要一直記住上面的解讀,然後在表面上認同,朝他這樣說去回應,去盧他,讓他覺得騙這錢很費力、很無趣,若能提醒他別鬧別詐哦。
處理時盡量不要用電話找他,在糾紛處理技術上,這是有原因的。
你只要追他自己暴露出來的罩門監視帶,回說當時是對方左彎太靠近我,造成擦撞等等(要說自己沒錯),現在既有帶,快傳來,是非就明再說,他一定會咦咦唔唔錢驢雞窮,無法接招,說檢察官不提供等等來推託,你就贏了一分,這無恥的詐騙案很容易贏的。對方要提告檢才會起訴

2014-10-03 12:20:49 補充:
還是沒說清楚,看起來似乎是兩機車左轉時,你是外車是先行先轉的,而內車左轉時,卻因故又迴一點,造成撞到你機車的中間,雙雙輕倒地,因你承認錯誤,鼓勵對方努力訛詐,是不是這樣?
這次在茫茫人海中,有緣練習相撞,由於這原出現在你左邊等綠燈的有緣人,也是要左轉,但在你前行X公尺漂亮左轉後,對方卻疏忽,視而不見已在前面的你,未在適當或與你同樣早的時間左轉,卻莫名其妙直行太多,以致撞到你,而且是他前進攻擊撞到你的腰段,他疏於注意前車就是錯,就這樣發簡訊給它,來說明並建立現已不見的事實,並請他傳來監視器檔佐證,不管他回答說什麼,就算否認或爭辯,都可釐清是非。對方若要直行,上述說法就有瑕疵。

2014-10-05 22:57:06 補充:
看起來,你的跑道被左右包夾變很小,略為突圍,就輕擦到對方,使對方輕倒地,因汽車保險桿內有厚保麗龍,可吸收輕擦撞,彈回後就恢復原狀,這次擦撞顯屬輕微,所以保險桿未留痕跡,可先確定當地機車是否應兩段左轉,來自救。
依整體資訊,目前應開口分段要求對方補強其所說的一切:
所謂檢察官身份細節,內傷是指什麼零件故障,屁股摔成兩半嗎?以及所謂監視器、醫藥費、工作損失等細節說明及賬單,末了再加上請後天會同一起報警,否則將於下週六自行報案,函中要常提對你有利之事,如輕碰、說免報警等,此後對方若不理你就可結案。
雙方既有連絡,當無肇逃之虞。
直接追索對方已說事的細節,無需逃避,要來的任何正負資訊都有用的。
2016-02-08 2: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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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5 9:38 pm
1.當下沒有報警.

2.錄影或照片.

3.當天或隔天驗傷報告.

沒有以上3個都無法成立告訴
所以不用理會.
如果在路上發生車禍,就要記得先報警,還要記得打電話至你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跟專屬你的保險人員講你發生了這件事,請保險人員幫忙處理。
2014-10-02 4:08 am
1. 據我的認知~檢查官並無權以私調閱任何公共的監視器記錄,而且~你說對方已告知十天了~如果有報警的話~早就有警政機關通知你了~用不著他來關心所謂的"我又不想走法律途徑"'。
2. 這九成的是想騙錢的,如果他真的有朋友是檢查官的話一定會叫他報警的。
3. 如果對方真的報警的話,頂多是多一張肇事逃逸的罰單,而要求賠償也要看他有沒有當天的驗傷單或醫療收據.....等等。
4. 沒消息了~可能是想說騙不到錢算了。
5. 如果他又傳簡訊給你,你就跟他說你已經報警了,然後警察要他的資料,請他提供!(對方應該會馬上掛電話吧~)

2014-10-01 20:09:29 補充:
上列的檢查官無權是指在訴訟前,訴訟時是可以的!
參考: 我也有檢察官朋友還有律師朋友!
2014-10-01 5:53 am
如雙方均離開現場,則無法判定責任歸屬,而雙方做為屬於私下和解,所以不要理會及到當地派出所備案。
2014-10-01 5:48 am
這題有關檢察官朋友的部分根本不用理他就當他在瞎掰.因為就事論事這跟他有沒有檢察官的朋友沒有關係

只要對方有驗傷單也有去按鈴申告.該案就會被受理.至於是否會被起訴要看調查結果.本案由案發當日起算告訴期是6個月.

檢察署受理案件與否不一定非要經過警方這個程序.如本人以訴狀提告或至地檢署按鈴申告以及委任律師出庭告訴均可
2014-09-30 11:57 pm

告什麼罪 意外傷害

我不理會,我不
會被告什麼罪

未報警的情況下,檢察官不能直接對我起訴
2014-09-30 10:33 pm
你回事發現場看看有沒有監視器存在
再請教他的檢座朋友股別多少
就知道是真還假....
2014-09-30 6:42 pm
我想知道,
1.若我不理會,我會被告什麼罪?
2.未報警的情況下,檢察官能直接對我起訴嗎?

你好~
一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本題,版大應成立過失傷害罪

二刑事訴訟法第 251 條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被告之所在不明者,亦應提起公訴。

本題,檢察官如果認為版大有過失傷害犯罪嫌疑,應對版大提起公訴。至於是否報警與檢察官是否提起公訴沒有絕對關聯性,併此指明。


參考:
首席理賠100招/痞客邦
2014-09-30 7:31 am
1.依據你所敘述.你不小心擦撞到前方机車(一樣是左轉車).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對方原則上尚未發現肇責.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你們當時沒有報案.可事後向警方報案登記備查.以利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2.你當時若只有撞到對方機車.人員有否受傷你最清楚.若沒有受傷的話.何來內傷之說.若有內傷.也要醫師診斷書作依據.對方還表示說他的檢察官朋友有調監視器.原則上檢察官是不會調監視器的.而且你們又沒有報案.要如何調監視器查看.若有報案.是警方才會去調監視器查看的.你當時拿了一千元給他.就應該當場寫和解書才對.否則會讓對方獅子大開口.
回答1.若對方有受傷.而對方事後有報案.你們雙方若和解不成.對方可以提告你過失傷害罪.若對方沒有受傷.只有車損.你也賠償1000元給對方了.原則上是不會有事情的.但你最好還是要跟對方寫和解書.以維權益.
回答2.不可能.
3.你當時有留下可聯絡資料給對方.原則上就不會有肇事逃逸罪之情.你若擔心可事後向警方報案登記備查.以維權益.
參考: 吉祥如意

收錄日期: 2021-05-03 02:19: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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