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偵查庭

2014-09-29 9:16 pm
之前我騎車被撞,因為我過早轉彎,所以想說各自互賠,趕快結束
結果對方一直堅持要我全賠,還說只看車鑑會報告
其實金額很少,幾千元而已,所以我也就只申請初判表,後來就去調解會
對方一開始也同意37責任分,我也不跟他拿精神賠償之類的費用
但是因為部分證件不足,約定擇日簽名
結果要簽名前一天他說不簽了,然後我收到車鑑會開會通知
後來我也火大了 就去告他過失傷害
於是車鑑會給我們通知說進入司法不鑑定
之後調委會又叫我們去 對方堅持還是要我全賠
其實我被搞得很煩了 所以也差點就答應了 只是他一直叫罵氣不過就調解失敗
本周要去開偵查庭了 說實話我只有一個煩字
請問 檢察官會叫我們當庭和解嗎
另外我該準備什麼東西出席
有什辦法讓這件事情可以快點落幕呢

回答 (2)

2014-09-29 10:02 pm
✔ 最佳答案
1.依據你所敘述.你可能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對方也可能是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 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若對車禍分析研判表有意見.可自費3000元申請行車鑑定委員會鑑定.
2.你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你告對方過失傷害 .案件移送到檢方.檢方也會請你們雙方溝通談和解.原則上你就攜帶車禍分析研判表.車禍現場圖.一般實務上雙方肇責也就是如你所說的可能是7比3處理.若要讓車禍案件快點和解.就看對方要求賠償多少.在能力範圍內就跟對方和解.退一步晴空萬里.車禍能和解就和解.以和為貴.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273元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工作性質.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刑法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參考: 吉祥如意
2015-07-08 5:31 a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d

收錄日期: 2021-04-21 13:18: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929000010KK0351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