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20'貨櫃從西班牙經海運到本港,再由香港拖櫃上廣州。此貨櫃中有1/10(十分一)貨物先在香港提取,餘下的上廣州,那麼:-
1. 如何安排船務文件?
2. 如果貨櫃在香港打開了,是不是要從新報關?如果是的話,要2 set 文件,一份西班牙-->香港,一份香港-->中國?
3. 如果在香港拆櫃取貨,除拆櫃費,還有什麼費用支出可能會牽涉?
4. 這樣的安排,還有什麼要特別留意的地方?
謝解問。
收錄日期: 2021-04-15 16: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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