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詐騙報案後

2014-09-20 2:09 pm
我是一位低收入戶的學生,
我在這幾天接到號碼前有"+"的電話,
說我在網路上購買衣服在簽收時不小心簽到了12期的訂單,
叫我去ATM解除分期,
結果我好像著了魔似的真的照著他的話去做,
就這麼被騙了1萬3千元,我半工半讀努力存的約半年的積蓄沒了,
我知道是我自己的原因(當下很緊張,沒辦法去冷靜),
我在匯款後馬上(大約經半小時)到了警局報案,警方讓我做了筆錄、錄影,
我把我的明細單與資料交給了警方,警方也跟我說他會馬上連絡雙方銀行和郵局,
並且跟我說卡片暫時不要使用。

問題一:我想請問一下,郵局atm匯款,3點半過後匯款,我知道是馬上扣款但是會 馬上到他人的帳戶嗎?因為有人說,郵局3點半過後,會在隔日的營業日進 行。

問題二:警方會馬上將我的帳戶為<警示帳戶>嗎? (因為他叫我暫時不要使用)
但我隔日有打給郵局的服務專線,他是跟我說我的帳戶並沒有凍結,還是 可以繼續使用,當下警方應不應該馬上將我與他方做<警示帳戶>的動作呢?
還是警方只能做<攔截>的動作呢?

問題三:為何當初我的資料會落在詐騙集團呢?那店家是不是該負責?(露天店家可以提告嗎)? 那電話既然是國際的,為何他有中x信託的帳戶呢?

問題四:之後的流程會是什麼呢? (若沒被吃案的情況下)
那我能向誰賠償嗎?我只是個學生又是政府補助的,還是說真的摸摸鼻子?

我知道這是我一時衝動造成的損失,我也知道這筆錢或許不會回來了,但是警方對這種案子,成功率會是多少?我也聽別人說會被吃案,請有相關法律知識的大大們能為我解答,謝謝。

回答 (7)

2016-02-16 9:10 am
因警察不作為臺灣才有犯罪天堂美名.明明是詐騙且硬說是消費糾紛結案.人民稅錢.白花
2014-10-05 2: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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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5 5: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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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1 8: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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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文隆 ( 初學者 5 級):

知識+ 首頁 〉社會人文 〉法律 〉生活法律

問題:關於詐騙報案後
發問者: 匿名
發問時間: 2014-09-20 06:09:00 ( 還有 8 天發問到期 )
解答贈點: 20 ( 共有 0 人贊助 )
回答: 3 意見: 0







樓上3位仁兄差不多鉅細靡遺回答了,而且跟你說有事請打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電話


其實,無論仁兄們回答得在完美(或者回答得在可笑)到底該以何為準!?


當然是以警政署為準;真正在偵辦案件是警方,警政署到底肯把該案件辦到什麼程度,當然是以警方為準

樓上3位仁兄講再多也沒用,真正在偵辦案件是警方,該案件的一切 當然是以警方為準



所以,人家跟發表者 文隆 ( 初學者 5 級)你說有事請打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電話咨詢/詢問










問題:2014-09-20 16:16:08 補充

遭詐騙後我有馬上打給郵局服務人員,跟他說明我遭詐騙後,那他有權利先暫時扣住款項嗎?

回答:



郵局服務人員就算接到發表者 文隆 ( 初學者 5 級)你電話,郵局人員很難透過電話確認來電者的真實身分

郵局人員 制式/符合規定 的做法是,要求 來電者 于郵局 上班時間,駕臨 郵局櫃台,出示身分證件(印章、存摺、提款卡)



發表者 文隆 ( 初學者 5 級)你現在 心有不甘,爆怒,氣炸了!!!



其實 就算當時你打電話去郵局24小時客服 緊急掛失 提款卡/存摺(說你 包包遺落計程車上,或遺落火車上之類的理由)

按照 郵局內部規定,只有客戶 緊急掛失 提款卡/存摺,頂多把該帳戶暫停付款,直到客戶重辦新卡/新存摺



發表者 文隆 ( 初學者 5 級)你現在 心有不甘,爆怒,因為你事前不熟稔郵局規定





阿貓阿狗隨便打一通電話要求郵局服務人員把某帳戶某匯款取消,追回錢,理由是遇到詐騙集團;郵局客服 當然先叫來電者去報警

一切等到警方連絡郵局 在說








問題:2014-09-20 16:16:08 補充

遭詐騙後我有馬上打給郵局服務人員,卻還冷靜的只是要我去報警,他卻只是沒動作,而靜靜的等警方來電。

懇請大家(包括與我相同經驗)能為我解答,謝謝。

回答:




發表者 文隆 ( 初學者 5 級)你現在 心有不甘,爆怒,氣炸了!覺得郵局 太官僚!覺得郵局太不會 隨機應變!


阿貓阿狗可能隨便打一通電話惡作劇,郵局內部規定,必須確認來電者的客戶身分( 只憑一通電話,怎麼確認 阿貓阿狗 身分???)

郵局電話客服 無權任意扣住/追回客戶款項,必須 要求打電話的阿貓阿狗先去報警


唉,要怪就怪從前 阿貓阿狗打電話惡作劇 玩郵局



何況,發表者 文隆 ( 初學者 5 級)你現在之所以爆怒的理由是,你打電話要求郵局電話客服 立即取消該筆錢(1萬3千元)匯款出去

其實 你的錢老早完成了匯款出去的動作



發表者 文隆 ( 初學者 5 級)你必須報警,而且 該筆錢(1萬3千元) 尚未被詐騙集團麾下的 車手 領走得話,發表者 文隆 你才有可能合法取回你的錢(1萬3千元)

郵局電話客服 心理很同情受害者;其實 你的錢老早完成 匯款出去的動作,去到了 詐騙集團麾下的台灣 中x信託的 人頭帳戶 裡面呢









問題:而且我並不知道當時做筆錄的時候,警方有通知雙方金融機構嗎?

回答:有事請打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電話咨詢/詢問


受害者若很不滿警察辦案態度消極/敷衍了事,受害者可立即向警察局督察室檢舉不肖員警

受害者若擔心警局督察室 官官相護,受害者 可打電話向該縣市的民意代表陳情(像是:市議員、縣議員)

受害者亦可打電話向某幾家特定媒體投訴(像是:壹電視、壹周刊、蘋果日報),這3家媒體專愛處理這樣子社會新聞;這3家還不夠得話,3明志媒體也可以(3立電視台、民視電視台、自由時報)



各地方 距離 9合1大選倒數只剩約 70天,選戰逼使 各黨籍 市長和市議員參選人 一定接受發表者 文隆 ( 初學者 5 級)你的陳情書

巴不得幫受害者開記者會,聲淚俱下為受害者討公道






問題:2014-09-20 15:59:57 補充

之後會發生什麼事嗎? 會不會有地下錢莊糾紛呢? 懇請大家能幫我解答

回答:


要怎麼樣好好善用受害者 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 ,哪是由 詐騙集團在決定的,一切 當然是以詐騙集團說了算


詐騙集團 麾下的 叩客部隊 到底會怎樣挖空心思,絞盡腦汁,善用受害者 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 ,

唉,很難說哦



什麼拿 假証件 去 地下錢莊 辦個人小額信用貸款、什麼拿 假証件 去 通訊行 辦手機預付卡

唉,很難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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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有事請打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電話咨詢/詢問;受害者若很不滿警察辦案態度消極/敷衍了事,受害者可立即向警察局督察室檢舉不肖員警;受害者若擔心警局督察室 官官相護,受害者 可打電話向該縣市的民意代表陳情(像是:市議員、縣議員);受害者亦可打電話向某幾家特定媒體投訴(像是:壹電視、壹周刊、蘋果日報),這3家媒體專愛處理這樣子社會新聞;這3家還不夠得話,3明志媒體也可以(3立電視台、民視電視台、自由時報)
2014-09-20 6: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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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台灣詐騙集團幾乎都躲在中國廈門遙控犯案,在眾多詐騙集團中,有一票人研發出 叩客剝皮酒店的詐騙 手法,獨樹一格;宋毅夫因曾在台北酒店圈混過,熟知酒店生態,所以選擇加入這一掛。宋毅夫後來坐大,也和刑事局警方先前發動一波查抄 叩客剝皮酒店 行動有關,早先的 叩客詐騙 業者被抄掉了,才輪得到宋毅夫冒出頭。


叩客剝皮酒店 老梗屢試不爽


 台灣約在6、7年前開始興起叩客詐騙剝皮酒店,最早是從台北地區開始,有許多主事者,就是在台北的酒店業者,因為生意不好,才投入剝皮酒店這一行。

 早期叩客詐騙,除了由位在中國廈門的中國叩客部隊,負責叩客騙客人上鉤外,在台灣還會準備現成的酒店,供被害人前去「探視」交往中的酒店小姐,以取信被害人。

 叩客詐騙都是利用被害人單身想找個伴的心態下手,由酒店小姐假裝和被害人交往,騙取被害人同情心,小姐再假稱在店裡上班,業績不夠需要補節數為由,誘騙被害人出錢。

 5年前,台灣 刑事局偵一隊二組發動一波專門查緝非法 詐騙剝皮酒店 行動,查抄了多家剝皮酒店後,詐騙集團開始放棄實體酒店部分,全部改用中國叩客部隊,靠著電話營造出神祕女友,勾引被害人上鉤付錢,藉口多半是以自稱家人生重病或是死亡,需要大筆錢急用,有許多被害人連對方的面都沒見過,依然上當受騙,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過去,叩客詐騙集團,都是由同一首腦一手掌控叩客部隊及假酒店,

等到變更詐騙手法,放棄實體酒店後,詐騙首腦將叩客部隊切割出來,改成立車手集團,叩客部隊另改由中國內地的當地人經營掌控,專門以談戀愛方式誘引被害人入彀,確定被害人上鉤匯錢後,再轉給台籍詐騙首腦,指揮在台灣的車手部隊,負責提領被害人匯出款項。事成後,中國內地的叩客部隊頭頭,會取走6~7成酬勞,剩下的才歸台籍詐騙首腦。


 宋毅夫賺了大把黑心錢,生活過得非常豪奢,在廈門等地包養多個二奶,每個二奶都年輕貌美,他平日進出就有五部豪華轎車代步,其中包括千萬元級的賓利轎車;宋毅夫還喜歡把玩名錶珠寶,經常交代在台灣小弟,替他在台灣珠寶店選購貴重珠寶名錶,送往中國廈門。


認罪只為緩兵 檢方縱虎歸山


 宋毅夫除了經營 叩客詐騙集團 外,還另外在廈門投資成立鮑魚公司、珠寶公司以及高級佛具店做為掩護,2013年宋毅夫就是在珠寶公司被逮捕;被抓後,他的豪華轎車及存款,隨即被貼身小弟黑吃黑吞掉。

 2013年二月,宋毅夫被中國公共逮捕,並於四月中旬遣返回台,宋毅夫到案後,承認所有犯行,台灣 檢方不知道這是他的緩兵之計,認為他有心悔過,所以羈押一星期讓他交保,誰知一獲交保,**上搭機逃回中國內地,台灣 檢方才知道是縱虎歸山。

 宋毅夫潛逃中國內地後不久,原本查辦此案的台灣 刑事局偵七大隊一隊幹員,接到憲調單位請求協查一起疑似非法蒐集軍情案,一名在台灣 陸軍某單位服役的士兵,向同袍遊說協助蒐集台灣 部隊兵力布署及飛彈布署圖,事成將有豐厚酬勞。同袍生疑向台灣 憲兵檢舉,憲兵查辦一段時間遇到瓶頸,只好向台灣 刑事局求助。

 刑事局幹員展開查辦後,發現遊說同袍的士兵,竟是宋毅夫集團成員之一,再發展追查,證實宋毅夫為了討好中國軍方,竟隔海指揮旗下的酒店小經紀,利用他們先後入伍當兵的機會,自行蒐集台灣 軍情資料,以手機LINE通訊軟體傳到中國內地給宋毅夫。

 台灣 警調初步蒐證完成後,將全案報請台灣 高檢署指揮,並在2014年8月初發動搜索逮捕,將涉案的朱宇威、何鎮宇、黃克強等三嫌逮捕移送。至於主嫌宋毅夫人在中國內地,由於這次涉及的是共諜案,未來台灣 刑事局想要尋求兩岸合作打擊犯罪模式,將宋毅夫遣送回台的可能性,恐將有中國軍方介入,變得非常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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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 時報周刊 2014-08-28 第1892期 解放軍全天候保護 剝皮酒店詐騙王 宋毅夫砸錢當共諜 謝明俊報導。
2014-09-20 6: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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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三:那電話既然是國際的,為何 詐騙集團首腦 他有台灣 中x信託的 人頭帳戶 呢?

回答:




犯罪集團首腦 宋毅夫 小檔案

 宋毅夫,40歲,台灣台中市人,曾犯有毒品、槍砲、詐欺等前科,靠著在中國內地經營 叩客詐騙 集團,賺進上億台幣身價,2013年4月一度被遣返回台歸案,後來又獲交保潛逃中國內地,目前藏匿中國廈門一帶。









宋毅夫早年只是台北市林森北路上的一個酒店小經紀,因槍砲案躲到中國廈門,沒幾年卻成了最大的 叩客剝皮酒店詐騙 集團首腦,還包養好幾個漂亮二奶。宋毅夫花大錢巴結中國軍方,讓他住進軍營,享受解放軍全天候保護;為了回報,宋指示手下小弟,替共軍蒐集台灣軍情。台灣 刑事局偵七大隊經過1年密查,才破獲這個共諜網。

 「2013年宋毅夫被遣送回台時,根本不知道他涉及共諜案,他才有機會交保再度躲到中國。」刑事局偵七大隊一隊幹員提到這段陰錯陽差,不免有些懊惱。


 2013年三月初,在中共公安部的指揮下,福建省公安廳於二月二十六日起連續三天,在福建及廣東破獲多個詐騙集團的據點,其中包括台灣籍的詐騙首腦宋毅夫。宋毅夫落網的消息,讓台灣 刑事局偵七大隊一隊的幹員眼睛亮了起來,因為宋毅夫正是兩岸最大 叩客剝皮酒店詐騙集團 的幕後老大,早在2012年,台灣 刑事局就發函中國公共部,將宋毅夫列為優先協緝對象。

 「當時我們獲得情資,宋毅夫住在中國廈門某個軍營裡,中國公安趁宋毅夫到辦公室上班時動手,所以才能順利抓到人。」台灣 刑事局幹員事後回憶起來,還好當時是以詐騙集團首腦名義逮捕宋毅夫,才沒招來中國軍方干涉。



找軍方當靠山 砸錢從不手軟


 宋毅夫被中國公安逮捕時,一度想尋求中國軍方出面救他,只是這次逮捕行動,是直接由中國公安部下令指揮,並且是因詐騙案逮捕,軍方沒有立場干涉,才讓中國公共部順利把人帶走。

 宋毅夫躲到中國發展,知道一定要找個靠山,他認為公安單位還不夠力,所以一頭就直接搭上軍方,宋毅夫花大錢經營這個交情,獲得的回報,就是軍方讓他住進軍營,全天候有解放軍保護他,有時還可搭乘軍車進出。

 「宋毅夫花錢在軍方身上從不手軟,除了平日吃喝玩樂,還有每個月固定付的保護費,碰到軍方重要人士的重要節日時,也都捨得花錢讓場面好看!」宋毅夫砸錢做場面的本事令人咋舌,到酒店發小費都是一整疊百元人民幣,連宋毅夫他的親哥哥都覺得太囂張了。

 錢好賺,宋毅夫花錢才會如此囂張,但他成為詐騙大亨前,卻只是台北市林森北路上的酒店小經紀,手下養二、三個小姐替他賺錢;由於賺的錢不多,所以還得兼賣些毒品,才能勉強過下去。

 宋毅夫出身台中,台中雖然是台灣詐騙集團的最大根據地,但他早年並未從事詐騙,二十四歲那年,宋毅夫被警方查獲持有多把改造槍枝案,入獄服刑,出獄後他就離開台中北上,當上酒店經紀,帶著手下小姐在北市中山區酒店混生活。



因案潛逃廈門 變身詐騙一哥


 早從十年前起,台北市的酒店小姐來源,幾乎都被經紀公司壟斷,而經紀公司又幾乎都是幫派兄弟在經營,宋毅夫為了要生存,於是選擇投靠當時掌控最大經紀公司的北聯幫,成了北聯「李俊集團」旗下一員。

 宋毅夫行事還算蠻有「苦水」,遇事不會躲,所以在酒店小經紀的圈子裡,很快成了一個小哥,帶著幾個酒店小經紀,到處跑酒店兼「漂藥」(黑話,指販毒)。北聯幫的小弟們,多半是出身自士林、北投一帶,所以宋毅夫身邊較親的小弟,也都是來自士林、北投地區。後來,這些小弟也成為日後宋毅夫主持 叩客剝皮酒店詐財 ,以及替共軍蒐集台灣軍情的主力。



擁槍販毒 為女友被逮 宋毅夫另涉槍械案潛逃中國內地


 2008年底,他發現邱姓女友移情別戀,對女友用情很深的他,竟帶槍去恐嚇女友不准分手。台灣 刑事局獲報暗中展開監控,他只好四處躲避警方追捕。

 正當刑事局祕密監控宋毅夫及女友行動時,2009年1月5日,邱女因涉嫌持有毒品,被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幹員插花查獲,移送士林地檢署,宋毅夫得悉後,不斷地透過手下小弟追查是誰「擺道」。

 1月9日,邱女被押解赴士林地檢署出庭,宋毅夫查知女友出庭,帶著小弟趕往士林地檢署前守候女友,結果被警方撞見逮捕。事後,檢方指揮警方根據宋毅夫供稱,起獲2把制式手槍及3把改造手槍,以及子彈10餘發,宋毅夫一度被裁定羈押。

 後來,宋毅夫槍砲案件獲得交保,交保後自知罪行很重,決定潛逃中國內地躲避刑期;立刻搭機潛逃至中國內地,並和當地詐騙集團搭上線

在友人安排下,他到了中國廈門,這時才投入詐騙集團旗下。沒幾年光景,成了最大 叩客詐騙集團 首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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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0 4: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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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三:為何當初我的資料會落在詐騙集團呢?那店家是不是該負責?(露天店家可以提告嗎)?

回答:

電視購物個資外洩 疑宅配搞鬼

中央日報‎ - 2014年8月18日 閻光濤 整理

知名電視購物業者7月中疑似交易資料外洩,導致詐騙案大幅增加。刑事局調查後,懷疑可能是與購物業者合作的宅配業者外流。

 中央社18日報導,高雄市廖姓女子7月中在電視購物頻道購買一套機能型內衣,採貨到付款方式順利完成交易,沒想到過幾天接到詐騙集團冒充購物頻道來電表示,公司把簽收單貼錯了,導致會多購買其他商品,他們將取消購買商品的文件傳真給銀行。

 5分鐘後,廖女接到自稱銀行專員的人來電,表示取消手續正在辦理中,要廖女將戶頭的錢全部領出,存入指定銀行帳戶,確定沒有被扣款。廖女不疑有他,前後兩次共匯了120萬元給對方;對方食髓知味,要求廖女領100萬元到指定地點交給「銀行專員」,廖女起疑報警,當場逮捕兩名年輕車手。

 刑事局統計,今年7月21日至8月9日接獲全國通報電視購物個資外洩詐財案件33件,等於每天都有人被騙,被害人清一色都是女性。

 刑事局指出,過去這類案件1個月不到5件,如今卻突然增加,其中有31件都集中在某老字號知名購物台,引起警方重視,但被點名的購物台也喊冤報案。

 警方經調查發現,該購物台合作的兩家宅配業者,只有一家配送貨品的交易資料外洩,懷疑交易資料就是從這家宅配業者流出去的,正循線追查。





問題三:那電話既然是國際的,為何他有中x信託的帳戶呢?

回答:

詐騙集團首腦之一的39歲吳昭德,在詐騙集團內 專門負責收購 人頭帳戶 及統管 車手

以曾姓男子(40歲,詐欺前科)為首的詐騙集團車手,吸收青少年擔任 車手 提款,台中市刑大偵五隊逮捕 曾姓、林姓、陳姓、張姓男子,當時四人都未成年

無業的郭姓男子上網找工作留履歷,遭詐騙集團吸收成為 車手,10天內他擔任 車手 提款7次







問題一:我想請問一下,郵局atm匯款,3點半過後匯款,我知道是馬上扣款 但是會 馬上到他人的帳戶嗎?因為有人說,郵局3點半過後,會在隔日的營業日進行。

問題二:警方會馬上將我的帳戶為<警示帳戶>嗎? (因為他叫我暫時不要使用)但我隔日有打給郵局的服務專線,他是跟我說我的帳戶並沒有凍結,還是 可以繼續使用,當下警方應不應該馬上將我與他方做<警示帳戶>的動作呢?

回答:


下午3點半過後,存款機 才是「隔日的營業日」真正 正式 存款生效(必須 銀行工作人員 上班時間 從 存款機 裡面拿到錢,點算 確認 清楚,客戶存款才正式生效)

提款機 和 匯款出去,是立即生效;因為,銀行客戶的錢是立即 被拿走 或 被匯款出去


警方為 後續的 辦案 方便 清楚,會 呼籲 敦請 被害人暫時不要使用該提款卡和該帳戶

倘若,被害人 堅持 要使用該提款卡和該帳戶,警方還是得尊重 被害人 的 堅持








問題:我知道這是我一時衝動造成的損失,我也知道這筆錢或許不會回來了,但是警方對這種案子,成功率會是多少?

還是警方只能做<攔截>的動作呢?

回答:

2014年8月份 詐騙集團用老梗騙婦領逾百萬,警方埋伏橋下發現2名車手,現身逮人,2車手卻動手毆打大樹派出所所長黃仲玟,黃仲玟情急下對空鳴槍,19歲李姓、許姓車手聽到槍聲,嚇到腿軟就逮。






問題四:我也聽別人說會被吃案,請有相關法律知識的大大們能為我解答,謝謝。

之後的流程會是什麼呢? (若沒被吃案的情況下)那我能向誰求償嗎?我只是個學生

回答:


員警在受理類似報案,一定要提供報案人「刑事報案 三聯單」;偵辦類似案件時要加強蒐證,確保受害者權益。

倘若警察敷衍了事拒給「刑事報案 三聯單」,受害者可拒收筆錄也拒絕在筆錄上面簽名;受害者可立即向警察局督察室檢舉不肖員警



詐騙案件頻傳,哪些 出賣 提供 自身帳戶、存摺、提款卡 的人頭帳戶,人頭帳戶 成為「詐騙幫助犯」,定罪率 98 %,必須賠償受害者

雖然,「詐騙幫助犯」通常是青少年 或者 失業的男女(就是因為窮,才把 自身帳戶、存摺、提款卡 賣給詐騙集團)

可是,法官判 人頭帳戶 有罪,必須賠償受害者(每一位受害者約分到幾拾元賠償,杯水車薪,聊勝於無)







刑事局呼籲,交易資料容易從各種管道外洩,詐騙集團掌握資料後,假冒購物和銀行業者打電話詐財案件頻傳,民眾千萬不要聽信陌生來電指示匯款、操作自動提款機、購買遊戲點數,更不要隨便將現金交給自稱 銀行專員、檢察官、書記官的陌生人,民眾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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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哪些 出賣 提供 自身帳戶、存摺、提款卡 的 人頭帳戶(通常是窮苦的青少年 或者 失業的男女),是最容易落網,上法院,沒辦法賠償受害者的,必須坐牢。民眾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

收錄日期: 2021-04-15 16:35: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920000015KK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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