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有點長,請耐心看完給小弟意見,謝謝~
今年6月份,我把我的車子賣給朋友的朋友,總價9萬4,
協議好頭款給我2萬元,一個月後給我1萬4,再來每個月1萬元,我也同意了!
可是,因為擔心會有罰單的問題,所以車子就先過戶了!
交車後一個月,他開始拖欠,到了八月才給第一期,
後來他居然把車子開去當鋪借錢,
當然,當鋪也沒繳最後車子被當鋪拖走了!
現在打電話給他都不接!
而我手上有當初買賣契約,還有他簽的本票、身分證影本、駕照影本
我人在台北,他戶籍在屏東,請問我該如何討回我的錢?
可以告他詐欺嗎?我到底該怎樣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