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工傷病假是否一定要連續不斷?

2014-09-19 6:48 am
本人在去年11月時已購買機票準備於今年10月中出發到外國,但不幸於今年6月因工傷致頸痛手麻休養至今,需於本月30日再到公立醫院覆診。

雖然頸痛手麻,但行動大致無礙。

請問,縱使工傷期間出入境並無違反勞工法例,但因本人所購的是來回機票(10月3日去程--10月23日回程),絕不便宜;倘若於覆診後公院醫生拒絕開假,本人可於上述無病假紙日期間出境嗎?可否於境外就醫?或者在回程後繼續就醫延續病假?

萬分感謝!

回答 (2)

2014-09-19 8:27 pm
✔ 最佳答案
如果覆診後醫生不再開病假,咁即係話醫生認為你已經完全康復
既然已經完全康復,咁又點可能讓你在回港後「延續病假」呢?你在沒有病假紙的情況下出境唔會有問題,只不過那段時間只會用去你的大假或事假,而不會計病假至於境外就醫?以我所知,香港既保險公司對於「醫生」既診證都是要具有「本港認可資格」作實,咁你話嘞,「境外」既醫生,又點可能係「本港認可資格」公司既保險好似無得包「境外就醫」喎
即使係你自己買既保險,都唔一定包境外就醫,除非係「意外保」(有些包境外,有些不包),重要係你本身就係境外受傷,需要即時的診療,但好明顯你並非如此
2014-09-19 8:11 am
病假一定要連續 勞工處規定
你如果有醫生跟進開你病例 證明你需要休息
可要求佢補寫一份 但佢有權唔幫你重寫
加上工傷假期每次醫生紙最高假期為15-30日 視情況而定

工傷期間出入境無問題 但風險自己承擔 再自己出國整傷
就你既傷唔再屬工傷
建議如果真係嚴重的傷
可以係9月30 日同醫生講開醫生紙到下月30日或覆診當日
咁就可以出入境唔怕斷左假紙 又可以繼續療程

P.S 境外就醫無得索取返費用 自己留意

建議你自己買定份保險 因為呢D傷 如果HK醫唔好
出國醫都幾貴 買定左 到時出國都可以唔駛咁金

我自己曾經都係整傷過隻手 都幾嚴重
工傷都搞左2年幾 所以有乜唔明可以問我

留定WECHAT俾你KREY513 有乜唔明就發問OR ADD我喇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5 16:33: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918000051KK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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