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戒律釋疑

2014-09-18 5:37 am
1.殺生戒其範圍、作用為何?如何條件成立殺生?

2.眾生有尋死的念頭,是否能因病而使其死?如癌症末期是否拔管?停止治療?

3.如未獲病人同意,是否能主張其應死?如腦死、植物人?

4.如獲病人、家屬同意,醫生停止治療、拔管,是否犯殺戒?

5.危害環境清潔的動物,是否能主張清潔環境而殺?

以上敬請大德們釋疑~

回答 (12)

2014-09-18 10:22 am
✔ 最佳答案
大德您好:
佛說的戒殺生 不是世俗的法律這樣一定是什麼就該判什麼罰則 主要是因果以及所產生的業力
緣起性空 佛陀在阿含經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所以凡事是相對的 大德您提出的5點 如果以設身處地來著想 把自己想成是當下要被拔管 要被為了清潔而要被清除 或者是躺在那兒的植物人等等的將受死的眾生 末學覺得交換立場來思考不殺生這條戒律必定能夠守的圓滿
2014-09-24 1: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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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咥
2014-09-20 10:52 pm
不要想太多
如此修佛是反其道而行
任何眾生命不是由別人同不同意來決定
你怎麼想是決定你自己的善惡業
不是決定別人的命運
決定的標準在當下你的心
心即是佛,心即是法
良心即是佛心
心即是法,故心即是戒
依循良心而行即是如法之戒
因此怎麼決定是當下你依什麼角度去設想
眾生要做的修行是做好你自己的角色
不是做好能決定別人生死的神
佛教教義是以脫離苦為出發點
你即不能決定別人的生死
並且在修好你自己本身
那麼重點是不是盡心盡力去對得起良心即可
不是增加自己無明煩惱
讓自己苦於選擇或決定
在修佛之前大家不會想那麼多
修了佛反而比修之前更增加煩惱苦
試問這修佛有没有抓到重點核心?
眾生的生死是投胎前就先定好的
能不能改決定在當事人一生的修為
在不能改的情況下
自然會不知不覺的走上那個結果

不器捐他能不能活?
能活當然不器捐
不能活為何不放下執念
用器捐去慈悲助人?
在決定的當下起心動念是善
何來的殺父殺母
本來時間就要到了
又何來的殺父殺母?










2014-09-18 5:58 pm
殺生護生,斬業非斬人!>>>>>

菩薩知殺生會墮地獄!

但為求護眾生,不得不以殺止殺時!

菩薩會因為求護眾生,選擇墮地獄!

就是金剛經所說: 【 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

出離世間法。非出離,但名為出離!

2014-09-18 10:03:09 補充:
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菩薩眼中只有為眾生,求護眾生!

沒有這個【我】會下地獄!

但菩薩犯殺戒,還是會下地獄!不因為他已經是菩薩!
2014-09-18 5:15 pm
《華嚴經》卷四十六云:【善知識者,出興世難,至其所難,得值遇難,得見知難,得親近難,得共住難,得其意難、得隨順難,故須虔恭合掌一心求。】

應一心恭敬求正法求證真實佛法

如是這時,《佛藏經》正法殊勝因緣難值遇:


《佛藏經》

正覺台北講堂即日起每週二晚上由大菩薩 平實導師親自宣演《佛藏經》,依於道種智證量闡釋大乘真實第一義諦妙法,建立佛子們未來能於諸 佛座下親聞正法之勝因,竭誠歡迎大眾前往聽講。

全省每週二晚上講經時間──目前大菩薩 平實導師開始講授《佛藏經》:自2013/12/17 開講,時間是18:50~20:50;歡迎已發成佛大願的菩薩種性學人,攜眷共同參與此殊勝法會聽講。
2014-09-18 1:58 pm
這是修清淨產生所謂得戒律, 是有其訓練得必要但不是全部, 損有餘而補不足, 精確掌握損補才是正道. 一味姑息可是養奸成魔,
參考: 修悟所得
2014-09-18 11:15 am
但也有5種狀況之下不犯。

1.自己非故意~~~有盲點~~~

2.不知道該作為會致對方死~~~有盲點~~~

3.無令對方死之意圖~~~有盲點~~~

4.瘋狂疾病者

5.心迷亂者

4至5~~~有如當今社會,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真相被錢掩蓋~~~

2014-09-19 01:35:31 補充:
請問星洲朋友,您所認可的所謂~~命根為何~~,感恩您。

但也有5種狀況之下不犯。

1.自己非故意~~~有盲點~~~。怎知是真的非故意,如遇到小偷,強姦犯

時的自衛防護下。

2.不知道該作為會致對方死~~~有盲點~~~。怎知是真的不知會致對方死,

如遇到小偷,強姦犯時的自衛防護下。

3.無令對方死之意圖~~~有盲點~~~。怎知是真的無令對方致死之意圖,

如遇到小偷,強姦犯時的自衛防護下。

2014-09-19 01:36:05 補充:
4.瘋狂疾病者

5.心迷亂者

4至5~~~有如當今社會,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真相被錢掩蓋~~~

4至5~~~如果是真佛子當然沒問題,會坦誠,但~~是~畢竟良善之人

佔少數,沒疾病也會說有而規避刑責。

2014-09-19 18:17:36 補充:
至誠感恩星洲朋友回覆,既使狡賴一時,但是因果有據、纖毫無差~~

~~~如是如是~~~,其他的末學合掌令歡喜,感恩您的慈悲。

祝福您身體安康,幸福如意。南無阿彌陀佛,末學合十。
2014-09-18 8:27 am
離殺生戒,有其明確的範圍與成立條件,或許與一般漢地學佛者的認識不同。

以下就題主的幾個問題略說~

1.殺生戒其範圍~ 凡有息者,都算。(亦即凡具備蘊相續的特徵,都算)

殺生的條件,有五個。

1.對方是有息者 (生命)。
2.也知道對方是生命。
3.意圖令對方死亡。
4.付出手段、努力。
5.對方因之而死。

但也有5種狀況之下不犯。

1.自己非故意
2.不知道該作為會致對方死
3.無令對方死之意圖
4.瘋狂疾病者
5.心迷亂者

該注意的是 ~ 哪怕是基於悲憫而令對方死亡,也算是觸犯第3條。

2014-09-18 00:27:51 補充:
2.若明知拔管之後必死,仍要下達拔管決定者、也拔管了,對方也死了。 這就是觸犯殺生戒。

停止治療,比較難界定。
如果明知停止治療,直接造成死亡,而又刻意令其停止治療,對方也因之而死亡者。那就算觸犯殺生。

3.無論誰同意,只要5個條件成立者,都算犯殺生。

4.犯。

5.不能。

以上略說。

2014-09-18 12:16:38 補充:
題主問到 : 做子女者,當父母遇到上述問題時,如何做出決定?

其實有解。也很簡單。

1. 子女不要決定生死。生死乃個人業力。

2. 提醒長輩曾經作的善舉。

3. 讓長輩因善舉而心生溫暖、愉悅

4. 行有餘力、時間許可者,可以講述一些明確的善報案例。

5. 讓長輩因自己的善業,而嚮往善趣。

以上是針對一般長輩。

若針對學佛有一定心得的長輩,當然有不同的作法。

以上,不過是原則的落實。 原則就是 :

正念、正見、智相應。

2014-09-18 15:19:16 補充:
意見004,橙朋友,

其實,業果法則,不會有模糊、模稜的情事。

以1~3 為例,

消防員到火災現場,在屋外以強力水柱灌救,欲救屋內老翁;

豈知水柱沖進屋內、沖擊屋內老翁頭部,老翁因之死亡。

消防員犯殺生戒嗎? 不成立。

原因:

1.自己非故意,只是為了滅火
2.也不知道該作為會致對方死
3.更無令對方死之意圖

因此,殺生不成立。

至於狂、亂者,並非法院裁定。

而是自己知道是否當時為狂、亂,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

戒律,是讓弟子遠避危險之處。

因此, 佛陀講的很清楚,甚麼是有犯、無犯、輕、重、可悔、不可悔等等判例。

只是漢地的弟子,比較少研習而已。

2014-09-18 16:55:00 補充:
版主的問題,在當今實務上,確實要謹慎。

活體器官捐贈,
是指捐出組織、器官之後,捐贈者仍會活著。 所以沒有殺生的問題。

屍體器官捐贈,才有殺生的判定問題。

這種屍體器捐,目前是以腦死判定後,先維持器官不敗壞(血、水、溫)、再摘取,但摘取後,必死無疑。

問題在於 "腦死"。如果腦死、但命根仍存在者,那有犯殺生之虞。

因為,人體存活的指標,不在腦死與否、而在命根是否已斷 !

以下是逐次研討,

1. 自己同意。若是生前許久前簽下的自願書,未必算殺生。(條件未具足)
但若是....幾分鐘前,當自己清醒、自由意志之下,自願,因此幾分鐘後,死者因自己意願而導致自己死亡,那就算是殺生條件成立。

2014-09-18 16:58:43 補充:
2. 往生長輩,在生前同意者。

建議 : 不要擅自決定屍體器捐。切忌。

因為,長輩在生前同意,但不代表在瀕死前同意。同 1。

這確實常會令人混淆。

此外,就算腦死,但是摘除器官之際,真的死了嗎?

除非,親屬中,有人具有判定命根是否已斷的能力。

否則,請務必再三思。

因為,殺生的判定重點,在於命根的存滅。

以上略述

這只是個人對律的解讀。 實務上,還是應請教上座、長老為好。

2014-09-18 21:35:19 補充:
題主朋友,

屍體器捐,

只要判斷已經沒有命根,無論往者生前同意、或不同意,器捐都無妨。

死了一陣子的屍體,是無法作器捐的。 因為沒有血、水、溫的維持,器官將迅速衰竭而不能移植。

所謂屍體器捐,是指在維持全身生命跡象時、在判斷腦死之際、迅速摘除器官。

這才是星洲所謂要謹慎之處。因為腦幹雖無反應,但命根未必已斷。

問: 如判定心跳停止,無腦波現象,當下就必須馬上溫體器捐,此時命根可能還未斷嗎?是這個疑慮?

答: 正是如此。

2014-09-19 15:33:24 補充:
橙 朋友,

命根,有二。 一者名法的名命根、二者,色法的命根色。

此二者,都非常細微。非一定程度者,無法透析。

就算能透析自己、也不代表能觀察別人。


當死亡心一出現(執行),一個心識剎那滅去之後,名命根也就斷、幾乎同時,命根色也滅去了。這時,有情,才算是死亡。

1~5,朋友例舉 如遇到小偷,強姦犯時的自衛防護下,

戒法,不是民事、刑事,由法官、或誰來認定。

而是要問自己當時的狀況。

既使狡賴一時,但是因果有據、纖毫無差。

以上略說,

建議朋友需要親近上座、名德。
2014-09-18 6:48 am
如果出發點沒有惡念是善念或者慈悲心使然就可以吧,最好能陪在他旁邊唸佛拉^_^
話說蟑螂好像永遠打不死= ="那不要用打的放驅蟲劑眼不見為淨吧,話說蟑螂好像也會危害人體Q_Q"
可是看到蟑螂就忍不住要打那個是起殺心喔,要先尖叫一下然後說,哥哥我好怕,然後哥哥會幫你趕走牠,再來就是放驅蟲劑了Q_Q"
南無阿彌陀佛
南無阿彌陀佛
南無阿彌陀佛

2014-09-18 00:35:41 補充:
哎呀~星洲大德您該小迴大了呀,慈悲心對佛門來說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呢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參考: 笨笨檸檬
2014-09-18 6:36 am
1.殺生戒其範圍、作用為何?如何條件成立殺生?

我採嚴苛想法, 傷害眾生皆是 , 如逆子不孝 , 令父母痛不欲生 , 即是殺

2.眾生有尋死的念頭,是否能因病而使其死?如癌症末期是否拔管?停止治療?

眾生皆非生死判官, 無權執行

3.如未獲病人同意,是否能主張其應死?如腦死、植物人?

眾生皆非生死判官, 無權執行

4.如獲病人、家屬同意,醫生停止治療、拔管,是否犯殺戒?

眾生皆非生死判官, 無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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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5 16: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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