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為何連勝文住別人的帝寶~不用繳贈與稅?~國稅局瞎了嗎?

2014-09-18 1:28 am
歡迎專業會計師羅淑蕾回答~


請問~

為何連勝文住別人的帝寶~不用繳贈與稅?~國稅局瞎了嗎?
更新1:

回答者:烏龜 ( 專家 1 級 ) 租金20萬?~他們說了算嗎~他們住的有沒有百坪?~ 帝寶租金一坪2000元?~國稅局是在瀆職嗎~裝什麼瞎?~ 帝寶買賣一坪至少百萬起跳~租金2000元?~這種胡扯的數字也能過關~ 國稅局還是國睡局~這種一個月至少50萬租金起跳的豪宅~瞎扯什麼20萬~ 剩下的差額是國稅局的官員要補嗎~達官顯要逃稅還敢找立委~國稅局背書~ 要是讓你當了市長還得了~

更新2:

羅淑蕾你可以辭一辭了~你那什狗屁會計師理事長~ 算了半天~帝寶一個月租金只値20萬~全國會計師也只有你算得出來~ 難怪MG149算半天~算不清楚~只知道犯罪怎麼會算的清楚~

更新3:

意見者:袁崇煥 ( 大師 1 級 ) 我根本沒跟家人住~連勝文是跟父母住嗎?~ 跟父母住至少還會拖地~切水果~分擔家計水電費~沒有租稅問題~ 我看你應該很少拖地~也不分擔家計~不然就是被逼的~不然不會這麼問~

更新4:

而且既使不跟父母同住~而是住父母另外的房子~ 通常也不可能超過贈與範圍~所以國稅局根本不會管~ 但連勝文是要選台北市長的人~住的是全台最貴帝寶~價值遠超過贈與範圍好嗎~

更新5:

意見者:袁崇煥 ( 大師 1 級 ) 父母本來就有扶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你當他是連娃娃嗎~ 事實上台灣對好野人很友善~贈與稅也才10%~ 以最低月租50萬~每年600萬~扣除220萬~也才繳38萬稅而已~ 比他繳的管理稅更低~但他寧可一晚百萬趴~卻不願拿來繳3年贈與稅~ 這才是最糟糕的事~一個想方設法不繳稅~花錢玩樂卻很大方~ 這樣的人能當好市長~是在說給誰聽~根本經不起檢查~

更新6:

回答者:義 ( 初學者 1 級 ) 國稅局眼裡沒有免費這種事~只是能超過贈與稅的物件實在有限~ 而且大部分都會利用贈與稅慢慢過給子女~根本不可能有這種問題~ 大概是連家家產太龐大~贈與稅大概來不及過那麼多~心存僥倖吧~ 那時並沒有要選市長~否則也不會被掀被查~

更新7:

意見者: 袁崇煥 ( 大師 1 級 ) 你至今還不了解~不論有償無償~借~一率不能超越贈與免稅價值~否則必課稅~ 連勝文住的帝寶豪宅市價有3億吧~正常避稅會利用贈與稅免稅額逐步過戶~ 但是他並沒有~事實上小連有上億資產~只需繳交3千萬贈與稅就能合法拿到豪宅~ 但他們卻傻到不這麼做~連30幾萬贈與稅都不想繳~實在有點扯~ 就算連戰把所有資產轉給小連~也只需繳交10%的稅而已~台灣對好野人真的很好~ 以目前5%殖利率的股票計算~2年就回來了~完全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麼~ 為了省30幾萬~繞了那麼一大圈~結果還是犯法~完全是鹿茸馬的fu~國黨的style~

更新8:

贈與稅本來就是基於賦稅公平~針對親子間的利益輸送課徵的~ 只不過全台99.99%的房子都沒資格被課稅~只有0.01%有資格被課~ 除了無恥的以外~沒有會計師敢說帝寶不在那0.01%內~ 一個市長候選人可以花別人的車~花別人的房~花別人的錢嗎~ 不管連勝文是借誰的東西用~都是要課稅的~有繳就合法~沒繳都不法~

更新9:

意見者: 袁崇煥 ( 大師 1 級 ) 那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稅法上~借都是視同贈與的~ 除非你付費~否則沒有無償這種事~帝寶價值最低年租六百萬~ 如果是你~你是要繳六百萬還是38萬?~還是3千萬買下?~這都合法~就是不能不繳~ 如果借能免稅~還要稅法做什麼~連戰把所有資產借給連娃娃就好了~ 一個曾經當到副總統的家族~連10%的稅都不想繳~真的是台灣笑話~ 他們用幾十年前40-50%的避稅手法~沿用至今~看起來就很滑稽~

更新10:

如果40-50年前~為了避50-60%的稅~成立一大堆公司~請一大堆律師~會計師~ 為了避稅還能理解~現今只剩10%稅~你光養那些公司~律師~會計師~ 搞不好成本就逼近10%了~你說滑稽不滑稽~這樣的人會管理公司才有鬼~

回答 (13)

2014-09-20 10:38 pm
✔ 最佳答案
柯文哲在九月十八日的記者會中,對於連勝文最大殺傷力的話是:「我再次呼籲連勝文先生,…請你公布歷年所得稅清單。」呼應到柯文哲前文所提的「連勝文先生只有從台灣社會奪取龐大的利益,除此之外,又做了什麼?」柯文哲暗指的是什麼?就是連勝文的所得稅報稅紀錄,到底連勝文在台灣繳了多少稅。當然我們不是說用繳稅的多寡來衡量一個人是否能當市長。而是懷疑連勝文透過「合法節稅」的管道,使他繳稅的稅率可能相當低,甚至於可能國稅局還需要退稅給他。根據天下雜誌在二○一○年所做的調查,「台灣真正的有錢人,都不是檯面上你看到的這些人,而是住在像帝寶那種地方很多沒沒無聞的人。」…台灣最有錢的四十名巨富,有八人一毛稅都不用繳,十七人平均只繳一%的稅,「很多人繳的稅,和他的所得極不相稱。」我也懷疑到底連勝文在台灣所繳的所得稅率是多少?一%?○%?還是藉由兩稅合一制,導致國稅局還須退稅給連勝文呢?連勝文卻一直在迴避這個問題,但是這關係到所謂公平性的問題。當受薪階級的所得,在國稅局的資料中,一毛的稅都跑不掉,卻有許多的有錢人藉由「合法的節稅」不用繳稅。請問連勝文,您在台灣報的所得稅率是多少呢?也需要讓我們了解。是“睡”還是“稅”???
不一樣勒。。。每當有重大事件或選舉,就有許多貌似專家或所謂公正人士們提出評論,質疑,指責……;然而,能真正解決事情的最佳人選,卻屈指可數。尤其對政治人物,雖有人聲稱:「不要輕易相信政治人物,必須用法律與媒體檢驗」;但是台灣的政治生態惡劣,緊握絕對權力的政黨,享有最高的利益;每到選舉,更是盡挾媒體優勢及各種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意圖操控輿論,矇騙民眾之判斷;法律更是模擬兩可,漏洞百出;司法不公,被視為對付異己工具,更是時有所聞。公平的競爭與對待,無非緣木求魚。

如今柯醫師為了證明自己清白,不得不公佈所有個人資料,並要求對方陣營比照辦理; 但卻有人聲稱,早已歷經嚴格檢驗,然卻又以法律保障個資隱私,"依法"不必公佈(法律規定,監察院只審查自己“誠實”申報的部份),也就理所當然“不可能”檢驗被隱匿不報“不誠實”的部份(萬一被發現,罰則也很輕),還嗆"有證據,就去提告"; 再證之某長期執政的司法高官名言,"證據到那裡,就辦到那裡",如果還會有證據,那不就是天方夜譚了嗎?
再加上,"合法不等於合格,合格也不等於合法",這句當前"劣質"豬油事件的名言,是告訴民眾,法律只能約束"不會"犯罪技巧(漏洞!?)的一般人民,對於有心違法的人,是毫無作用。所以也就是,聲稱歷經“嚴格”檢驗,只要隱匿妥當,也不一定合法,所以民眾可別被唬弄了!然而千萬不要低估人民的智慧,玩弄操作選舉技倆, 更期待有像老農一樣, 或公正人士與會計師,熟知基金會帳戶或隱匿於國外之應稅財產者,秉於公義,出面檢舉。
其實,柯醫師的出現,是傳統的政治人物,一再讓人民失望並受傷害,甚至求償無門,受盡不公不義的“法匠”官員對待。不要低估人民的智慧,玩弄操作選舉技倆,人民希望有所改變的決心,這次恐怕會讓人跌破眼鏡,大家就拭目以待吧!
打電話給你選區的立委,要求推動修改陽光法案。把「貪污罪被告不説明財產來源罪」修改成「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時若其今年財產超過去年財產,其收入部分不能合理舉証其來源即犯貪污罪」。通過此法,才能實現政黨政治是責任政治的境界。理由是:台灣的政治是分贓政治,當陳水扁執政時,民進黨和國民黨立委們聯手通過大而不當的工程建設如屏東飛機場、遠洋漁港•••等浪費公帑。馬英九執政時,部分國民黨立委冷眼旁觀不為國民黨辯論;王金平和柯建銘破壞國會三讀程序來個朝野密室協商,表面上抗爭,暗中在分贓,通過不肖高官、民代、敎授免罰等法案。不像歐美各國有法律規範的初選制度,兩黨在比爛、立委們結合不肖廠商、行政官僚、関說司法人員攏斷土地金融,促成土地猛漲,薪資跌回十多年前水準。晚婚人口急增無力養育子女、單親家庭子女教育、失智失能老人等問題。需要我們監督政治人物未雨綢繆去解決。
不當兵,不繳稅,算什麼男子漢?
他太高太胖不用當兵,他心夠黑所以也享有跟別人不同的稅率吧?再說,權貴耶!權貴當假的嗎?

2015-03-18 6: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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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1 3: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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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 7:33 am
豬神不是住別人的帝寶.
他是住***帝寶.
2014-09-25 9: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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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1 6:20 am
有錢人作帳方式
吃公司
住公司
嫖公司
2014-09-18 6:05 am
如果房子是借助親友 , 沒收房租 , 屋主不用付租稅

意味著 , 如果房子名字是媽媽的 , 媽媽可以免費借給連勝文住 , 不用繳稅


有錢人都知道 , 帝寶的高點已經到了~~~~~~

連勝文當然不會買的拉

2014-09-20 22:01:15 補充:
敢快傳一傳 

看看這一段影片 , 很難想像 如果連勝文當選台北市長 , 會變成怎樣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920/472997/
2014-09-18 4:03 am
請問~為何你住你爸媽的房子~不用繳贈與稅?~腦袋進水了嗎?

2014-09-17 22:44:38 補充:
原來從小就沒跟父母同住難怪難怪

2014-09-18 12:01:20 補充:
房屋無償出借,怎樣能免稅?
案例:王先生將房屋借給親妹妹居住,有一天突然收到國稅局要補繳所得稅的通知,經他去函查證後,國稅局說明因他將房屋租給妹妹使用,因此核定租賃所得需補繳所得稅。但王先生是無償(沒有收任何租金)就將房子借給妹妹住的,這時他可以怎麼做?

通常就房屋稅而言,只要查到戶籍內有除了直系親屬與配偶以外的人設籍,一律會被課徵租賃所得稅;由於王先生與妹妹是二等親的旁系親屬,因此,原則上國稅局會逕課徵租賃所得稅。但如果實際上是借住而非租賃,王先生可向國稅局提出相關文件申請更正。

2014-09-18 17:42:27 補充:
無償將房子借給他人使用的例子很多,不同情況,牽涉繳稅與否的情形也不一樣。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五類第四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因此,首先必須先弄清楚,「他人」是指誰,依所得稅法規定,「他人」是指本人、配偶、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而言。因此,如果上述親屬以外的人設籍或使用房屋的話,房屋所有權人就必須於課征年度內提出切結書,同時要經過法院公證,證明確實沒有收取租金、補助金或代償債務等情形,才能不必申報租賃所得。否則即使是借用性質仍有可能被懷疑有收取租金,必須繳納所得稅。

2014-09-19 12:00:16 補充:
借住沒贈與當然免繳稅

2014-09-20 12:00:18 補充:
除非你付費~否則沒有無償這種事~你老婆夜渡資最低年租六百萬~
2014-09-18 1:57 am
國稅局和羅立委聯合服務處回答:因為贈與稅每年有220萬免稅額..贈與超過220萬才要繳稅.
帝寶租金一個月20萬,11個月220萬....
連奶奶和勝文訂的房屋免費使用契約,一次只訂11個月..
連勝文一年住帝寶只有11個月.契約到期,連勝文一家四口出國旅行一個月.(有一家四口護照出境為證+地中海周邊旅館住宿憑證)
有時沒出國,則一家住國內5星級總統套房一個月(有國內旅館消費發票為證),出國回來再和連奶奶續約11個月.
所以,贈與勝文的利益始終維持220萬,贈與人不用繳稅...

附前行政院長連戰證詞一份:
"勝文畢業之後,都是靠自己打拼,不曾靠過家裡,..."



2014-09-18 11:09:43 補充:
國稅局和羅立委聯合服務處回答:
本服務處轉閣下質疑去函出租人連奶奶,連奶奶回覆如下:
帝寶雖大,租約範圍僅一大套房+一廳,其餘空間不在承租範圍,只委託連勝文看管而已.

本服務處昨深夜11時赴帝寶勘查,連一家四口窩在一大房大通鋪,四人同睡一床,狀似可憐.

附證2.連勝文2006年婚禮自白書:"我的一生充滿挫折..."
參考: , 屏東老農+台中第一分局

收錄日期: 2021-05-01 23:00: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917000015KK0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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