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公共屋邨大廈清潔工是否可以自行將動物屍體丟上垃圾車運往堆填區,
而不用送往食環署經食環署丟棄堆填區?
例子:有貓狗墮樓亡,清潔工是否只需通知房屋署有關事宜後,就可自己將動屍體丟上垃圾車運往堆填區? 而不用通知食環署有關事宜?這屬合法還是不合法?
如合法的話,那是不是以後住在公共屋村的住戶家中有寵物死亡,即可丟到公共屋邨垃圾房,由清潔工幫忙丟棄即可?
如不合法的話,動物主人是否可以投訴及追究?
收錄日期: 2021-04-15 16: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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