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裁定確定後(已收到確定證明書)還能再抗告嗎?

2014-09-08 11:50 pm
對於改定監護人一案已經法院裁定確定業已收到確定證明書,還會有什麼變數嗎?
更新1:

可以提再抗告但於收到裁定後10天內(理由需為法律適用不當一定要委託律師),對方沒有提再抗告,所以法院法裁定確定證明書給我。這之後還能再提?????

回答 (1)

2014-09-08 11:56 pm
✔ 最佳答案

案件辯論終結時,法官會定一個日期宣判,宣判後,會把判決寄給當事人,當事人收到判決書後,刑事案件有10天、民事案件有20天上訴期間,可以決定服不服該判決,如果不服,在期間內提起上訴,案件就會到高等法院,同理,高等法院判決後,如果是可以上訴最高法院的案件,也有一段上訴期間。在這段期間內就是所謂判決後,確定前,如果二方都不上訴,期間過了,判決就確定了,或是有上訴,上訴被駁回或改判,一直到不能再上訴表示不服了,如被最高法院駁回,案件也確定了,就是平常在說的三審定讞

1.如果最後一行不得上訴當然就是確定了, 不過您最好就您的案子, 找個律師檢查看看是不是真的不能上訴了, 過去就有發生過書記官寫錯上訴期間的事發生, 因而導致遲誤期間, 這一點您可以再查查



2.確定證明書法院會主動發, 不過您這件案件是確定在高院吧, 如果你急著要執行的話, 最好具狀向高院申請, 不然弄不好高院會把案卷送回地院在由地院核發, 這時間就拖長了



3.當然是您上訴可得受的利益囉

本票裁定即使確定亦無既判力。意思是說發票日仍然可就本票債權之存在與否,提起確認不存在之訴訟。
至於本票債權不存在原因很多,偽造或變造只是其中之一,其他例如清償、抵銷等,使債務消滅之原因都可使本票債務不存在。
原告起訴之原因事實為何,要看狀紙之記載。至於起訴目的有可能是擋強制執行,但須由原告另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之裁定。
偽造是無權簽發而冒名簽發該本票。變造是無權變更該本票內容而變更。

收錄日期: 2021-04-30 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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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908000010KK0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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