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本人朋友在新工作中,他的公司請了第三者人事公司做background check,幾本上也沒有大問題,但該人事公司把我朋友旳名字和court case 對比下,發現有同名同姓者。我朋友當然有解釋,而他也是清白的。但人事公司也想我朋友找出證明,因為他們只知court case 罪犯的名字,不可查閱其更多個人資料。(到這裡我也有提我的朋友,在香港他沒有必要自已證明自己白低。但他說也要想想辦法)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証」,在這情況下沒有幫助,因為如為搵工申請良民証,將不獲受理。現在他在找民政事務署有沒有服務可幫到他。
請問各位高手有沒有相似經驗和辦法供參考??? 急!
「良民証」
http://justicehongkong.wordpress.com/2013/05/24/%E5%88%91%E4%BA%8B%E6%A1%88%E5%BA%95%E3%80%81%E3%80%8C%E7%84%A1%E7%8A%AF%E7%BD%AA%E7%B4%80%E9%8C%84%E8%AD%89%E6%98%8E%E6%9B%B8%E3%80%8D%EF%BC%8C%E4%BF%97%E7%A8%B1%E3%80%8C%E8%89%AF%E6%B0%91%E8%A8%BC/
刑事案底,警方是根據定罪者指模存檔,「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証」,是按此資料庫記錄由警務處簽發。根據警務處所說,良民証是「純粹是供有關人士申請入境簽證前往另一國家旅遊或居住,或申請領養小孩之用」。市民若因其他目的,如為搵工申請良民証,將不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