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間公司是加盟店。合約已完,交回總公司接手經營。發現真係勁幼稚..有日做緊野,(可能我樣衰)無啦啦挑我機.我就回禮..正常不過。
係到嘈果時係咁空我.囉D野係咁指我...如果打中應該幾痛下既存度係咁揮..冇打中,臨尾唔夠我嘈..就話玩撚謝我,過幾天知道我有意留底繼續做..係我唔係度講,要玩我玩到冇得繼續做..要我做失業大軍之一。 第一個問題<咁樣算唔算恐嚇罪?
其二,作為一個僱主..完全冇供我強積金,已經算犯法? 全公司都冇供..拉曬成班人告會唔會快D?
其三.佢地食開私煙..想報海關..,其實想等佢地接頭就報..可惜已經冇下次..就咁通報海關去佢地屋企..可以告到佢? 其次,佢老弟是警察,其實算知情不報?
其四,佢地係來貨單改少一盤,姐係佢地純利一盤,但係我同我同事收貨..張來貨單KEEP一晚..比人改既機會勁大..。佢地這樣算犯法?
其五,我公司有一個清潔丫姐,佢屋企係開公司,丫姐無聊出黎做幾個鐘..但冇交資料比僱主,姐話勞工處唔知丫姐係到做。可能家庭入息高,稅務方面唔識..正係知丫姐唔想人知出黎打工之類..但係我地個無良僱主捉住呢一點,唔出糧比丫姐。咁點?我就要丫姐寧願還返D稅都要告佢!! 每個月幾千蚊都呃..人格破產兼無品..!!
就以上幾點..我勁想告佢地,,可以?~ 全部都有人證..物證就應該唔多..甚至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