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好想有人可以幫到我朋友
因佢之前為錢同人假結婚,都攪左幾年,佢個同個大陸女人有聯絡…
最近個女人已批單程証,及攞埋香港身份証…
請問,個女人都落左黎兩個月,都攞左身份証…
依家可否用性格不合,而同我朋友離婚呢??
佢地由結婚至現在都無一齊住過,咁係咪可以當分居一年呢??
如果雙方同意,係咪可以最近半年攪掂呢??
題外話﹕
如果有人去告發佢地,係咪只需要其中一方個資料,就可以告發到呢??
收錄日期: 2021-04-15 16: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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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828000051KK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