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本人租住一個朋友屋企的房間, 租金固定$4000. 但物業不是他本人, 因私人問題自己需要交出證明文件說明自己每月交租.
1. 租約格式應如何?
2. 如果本人單方便去加蓋印花稅, 我朋友是否需要報稅呢? (已通知我朋友, 如果要報稅, 到時交額外稅款時,我替他交)
3. 真正業主會唔會有影響?
請解答, 謝謝!
更新1:
承第3題, 我需要通知業主嗎? 及如果打印花稅既話,我得普通一張租金單據,而且收款人是寫我朋友名,我可否在打印花稅時用我朋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