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起訴期滿日
緩起訴期滿後 要去哪個機關 辦理相關程序嗎??
小弟不懂 問問大家 還是期滿之後就可以別管他了?
更新1:
我罰金之類的都 OK了 我緩起訴快結束了
我只是想知道緩起訴滿之後 我該去注意什麼 辦理什麼
給我清楚又白話的解答 別去複製貼上來
求有關於這類的各位 幫忙詳細解答
回答 (3)
✔ 最佳答案
只要版大沒有被撤銷緩起訴
且緩起訴所要求該執行事項都執行完畢
其他就不用管他 等到時間到 案件自然會消失
不須辦理任何事宜
參考: 自己
緩起訴期滿,也等於是你的刑期已滿,你的觀護人會告訴你怎麼做?期滿後也等於刑責結束,注意!別再犯了,要不然你的緩起訴期滿等於白費了,恭喜您!
檢察官宜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十五日內製作「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有關「遵守或履行迄止日期」之填寫,亦宜短於「緩起訴期滿日」至少十五日,俾利執行科有充分時間於緩起訴期滿日前,檢查有無得撤銷原緩起訴處分之情形。
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第一項第五款令被告履行義務勞務之參考時數與原則如下:
1 緩起訴期間一年者:宜定四十小時以上八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2 緩起訴期間二年者:宜定八十小時以上一六○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3 緩起訴期間三年者:宜定一六○小時以上二四○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4 指定被告履行義務勞務時,除考量其所犯罪名外,亦應參酌其 性別、家庭、身分、職業、經歷、特殊專長、體能狀況及素行紀錄與參加意願等個人因素,以便觀護人為適當之安排;履行期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並以非國定假日之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為原則;惟如執行機關 (構) 認有必要並經被告之同意,得於夜間或例假日為之。
所以最少十五天。即最快也要8月底才會寄出。
因為緩起訴一年結束,所以不能超過一年,而法定作業時間十五天,是檢查你是否有資格緩起訴,所以宜短於「緩起訴期滿日」至少十五日,也就是說這十五日包含在緩起訴一年裡面。。
是不是1年後還會收到檢察官的通知書,說我緩起訴一年結束?
答:「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就會記載「遵守或履行迄止日期」,也就是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所以不會再寄通知書。
若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後,依第二五六條第三項之規定,如無得聲請再議之人(即告訴乃論案件之告訴人)時,原檢察官應依職權逕送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再議。這是為了防止檢察官濫用緩起訴處分的設計,此稱為職權送再議。 若高檢或高分檢的檢察官認為本案為緩起訴處分並無不當時,就會將該再議駁回,至此,本案緩起訴處分算告確定,被告只要照緩起訴處分的內容去做,並於緩起訴期間內不發生第二五三條之三各款事項,因為第二六○條之規定,被告就不用擔心這件案子會被再拿出來偵辦。
故,您還要收到再議駁回的通知書時,才真的可以鬆口氣。
緩起訴處分該遵守的事項、繳納的金額…等問題,均為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始將案件移至地檢署執行科執行。此時,地檢執行科應會發通知,通知被告應於何期限內或何期日做何事,切須遵守,否則是會被撤銷緩起訴的。而若對執行事項有不明白之處,通知單上應有承辦股別及電話分機,可打電話去詢問即可,不一定須本人親自到場詢問。
附錄:
第 253-2條 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左列各款事項:
一 向被害人道歉。
二 立悔過書。
三 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 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 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 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 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 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 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檢察官命被告遵守或履行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之事項,應得被告之同意;
第三款、第四款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第一項情形,應附記於緩起訴處分書內。
第一項之期間,不得逾緩起訴期間。
問:是什麼意思
1.除書類另行送達外,特此通知
2.本通佑如有錯誤,以正式送達之書類為準.
這是什麼意思阿?
還有通知書沒有寫我要去那裡上課及去那勞動服務耶.
沒地點也沒時間
請問我該去那呢?
答:第 258 條 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認再議為無理由者,應駁回之;高檢署駁回地檢署檢察官的職權再議後,你的案件才算是確定而整個程序才算是走了一段落,而高檢署駁回時,高檢署會給你的這一份駁回再議通知書。
基本上,上文1.2.就是告訴您,特此通知,這是一份駁回再議通知書(不代表任何判決的意思)。
*此時,您的整個案件會被退回到地檢署的承辦股,這時正是地檢署承辦股才會正式製作緩起訴處分命令時候,約過不久,地檢署就會(行文)要求你去服勞動服務,此時,你若遲未收到(約一個月內)執行勞動服務(去那裡上課及去那勞動服務),你就可以打電話給地檢署詢問了。 請敬候地檢署承辦股會再寄給你[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吧。至於勞動服務的內容,每個地區的勞動服務政策不盡相同(我看過有的是判40小時),其內容仍以[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為準!
收錄日期: 2021-04-30 19: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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