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在台灣結婚,我是台灣人用身分證登記就好,但他是外國人,戶政機關會要他提供甚麼證件呢??
誰說台灣人用身分證登記就好?
應依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此外,我國國民與外國人結婚,其配偶之中文姓氏,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
妳的對象為外籍人士,必須要檢附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及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單身證明)及中文譯本,兩人決定好結婚的日子並準備好結婚書約後,要一起到妳的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時應備文件:
1、妳的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最近一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換證規費;妳男友的外國護照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依法核發之居留證明文件。
2、結婚書約。
3、結婚當事人一方為外國籍者,另應檢附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單身證明)及中文譯本。
3.在台灣的結婚證書,是否美國會承認??
結婚證書翻譯成英文, 連同中文版, 拿去外交部驗證 , 再拿去美國駐台代表處驗證 , 帶去美國就會承認。
還是要先在台灣公證結婚,然後回美國再結一次婚??
還要拿去美國再戶籍登記。
2014-08-24 10:53:55 補充:
意見者:
s ( 知識長 )
對方政府承認與否與外館無關. 何況, 你說先拿去外交部, 再拿去外館, 外交部已經是外館的上司單位,...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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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看懂我的意思 , 國際文書處理就是要翻譯, 本外交部蓋大印背書 , 再到" 美國駐台單位" AIT驗證 , 始能成為美方承認的文件
(另美方的單身證明, 中文姓名起用申請書, 均是要透過我國駐美辦事處的驗印 , 我國始承認該文件能通行於我方行政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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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4 14:35:04 補充:
去法院結婚可以申請英文結婚證書. 那就是一個美國承認的法定文件了. 如果不願法院公證, 可以將結婚證書翻成英文, 拿去AIT認證...跟美國其他公民一樣的做法, 美國政府也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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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結婚的前提下, 你這樣講是對的。
也不要目中無人, 別人就是沒經驗
如果不願法院公證, 可以將結婚證書翻成英文, 拿去AIT認證...跟美國其他公民一樣的做法。
不願法院公證, 不願法院背書, 私自翻成英文, 背頁沒有蓋大印, AIT就會相信不偽造而認證嗎 ?哪些事情的背景前題去談 , 先弄清楚吧。
(停止回應)
2014-08-25 00:46:57 補充:
to : 意見者:s ( 知識長 )
你很會, 你很懂, 你怎麼不下去答 ? 專門旁門走道用針刺人...
就已說明條件不同的背景立場來論事
你說'翻譯的文件, 我官方不用驗證, 美方直接可承認
這邏輯是任何人翻譯全能直接通行美國 ?
那我台灣文憑, 抄成英文, 就能拿去美國境內使用嗎 ?
你是胡說什麼 ? 硬ㄠ什麼 ?
你站在法院公證結婚, AIT翻譯並驗證, 這點我沒有說你錯!
我是站在戶政登記的角度而論,
你很會, 就下去全答嘛 , 何避抓一點在旁凸人 ? 有風度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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