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台灣人的結婚是所有的費用,包括婚禮的支出和新娘的穿戴,都要男方支出.
美國人的習俗則是,一切的開銷都由女方買單.
所以對方可以向妳要這個要那個,妳卻不能向對方索取聘金.
因此他向妳要戒指,項鍊,手環(好奇怪喔,男生有人戴手環的嗎?),還向妳索取送***禮物.
台灣是沒有媳婦要送準婆婆禮物的習俗,因為妳要當人家一輩子的免費下女還要送禮物給主人嗎?
但是美國不一樣,美國的媳婦是可以直接叫婆婆的名字的,也不用去孝順公公婆婆,將來他們如果中風,妳也不用去替他們把屎把尿推輪椅.同樣的,以後如果美國老公直呼妳爸媽名諱,妳也不要以為他大逆不道.
知名作家劉墉在一篇文章中寫到,他有朋友兒子娶了美國媳婦,女兒卻嫁了美國老公,結果娶媳婦是男方出錢,嫁美國人卻是女方出錢,害這個朋友家搞到差點要舉債.
我無權叫妳別嫁,因為愛到卡慘死,只能說,你們只憑通信往來就論及婚嫁,這裡面問題重重.妳可能要好好處理,因為將來萬一離婚了,付贍養費的可能也是妳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