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過世之拋棄繼承

2014-08-14 9:47 am
請問:
舅舅昨天過世了,他的女兒還有父母(也就是我的外祖父、母)皆要辦理拋棄繼承
那我的媽媽(也就是舅舅的妹妹)也需要辦理拋棄繼承。
那我也需要辦理嗎?



那需要去哪些地方辦理什麼文件?

回答 (6)

2014-08-14 11:12 am
✔ 最佳答案
你好:
現在政府法令已經更改<限定繼承為主><拋棄繼承為輔>.所以只要整個家族順位繼承者.推出一位限定繼承者其他順位繼承者通通不用再辦理~拋棄繼承了!限定繼承者要負責處理被繼承者的遺產與債務.
一ˋ到法院聲請限定繼承裁定費用1000元整.遞狀方式可以郵寄ˋ代送或者親自送達.
二ˋ聲請文件:請拿被繼承者的死亡證明書到國稅局申請兩份<全國財產總歸戶>一份給法院另一份給順位繼承人分財產.若負債大於財產~那就就用往生者的財產處理掉被繼承者所留下的債務.不夠的話一筆勾消不會債留子孫或者現有的繼承者.
三ˋ被繼承者的戶籍謄本<若戶籍謄本已經記載死亡那向法院限定繼承聲請狀就不用附上死亡證明書>ˋ印鑑證明<限定繼承者拿被繼承者死亡證明書到戶政辦理即可>ˋ印章等.
四ˋ備好聲請文件跟一份限定繼承聲請狀向法院遞狀聲請就萬事OK囉!
五ˋ還有一點要特別注意~繼承者過戶被繼承者的不動產一定要在六個月內完成~否則往後每個月都會罰緩~!
參考: 國王企鵝+網頁
2014-08-15 6:37 am
我幫您法律服務網 - - 全國律師提供各種法律協助

重要的事還是請教專業

我幫您法律服務網http://www.law580.com.tw
2014-08-14 5:43 pm
順位繼承人在旁系血親的繼承權上,
僅止於兄弟姊妹(旁系二等親)
剩下的都是與被繼承人有直系血親上面

民法1138: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2014-08-14 5:34 pm
令堂若不想繼承遺產需要辦理拋棄繼承,但是樓主不用辦理拋棄繼承,因為樓主根本沒有繼承權,自無拋棄可言。
2014-08-14 2:50 pm
請問:
舅舅昨天過世了,他的女兒還有父母(也就是我的外祖父、母)皆要辦理拋棄繼承
那我的媽媽(也就是舅舅的妹妹)也需要辦理拋棄繼承。
那我也需要辦理嗎?→你舅舅的妻女及父母都辦理了拋棄繼承,若你舅舅的兄弟姊妹也不願繼承,是有需要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至於你,要去辦理是多此一舉且也無法辦理,因你舅舅的遺產與妳並無任何關聯,永遠輪不到妳來繼承〈 因妳不在你舅舅遺產的法定繼承順位裡 〉 ,所以你無須辦理。若你是怕妳媽繼承到妳舅舅的債務,等妳媽過世後會變成你的債務那也是等到妳媽過世後你再去法院辦理對妳媽的拋棄繼承而不是現在對你舅舅的。再者,妳媽辦了對你舅舅遺產的拋棄繼承後,只要手續完備,生效後也將不會繼承到妳舅舅的債務,所以與你更無關聯 。
2014-08-14 10:42 am
以下是我歸納的重點,請把東西準備齊全.免得跑很多趟


0. 先去查財產資料:
拿除戶戶籍謄本或是死亡證明.國稅局可以查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
如果資產大於負債,就可以申請限定繼承.如果沒啥資產或恐怕有不知名債主,就乾脆辦理拋棄繼承吧

1. 拋棄繼承聲請書:
去法院買.第一順位的可以一起填一起聲請.需簽名+印章(有印鑑證明的)

2.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拿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去被繼承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
記得順便查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要四代(子女,孫子女,兄弟,父母,祖父母)

3. 拋棄人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印鑑章:
去拋棄人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
若有小孩或未出生嬰兒,則父母都要辦(戶籍謄本、印鑑證明)
若拋棄人滿十八未滿二十,辦印鑑證明要監護人陪同去辦

4. 繼承系統表:
去法院買,填上去戶政事務所查得的親屬資料.

5. 拋棄通知書收據:
拋棄通知書法院有賣.你也可以上網抓.郵局網站有 範本 電子檔可以下載,只要下載回來打字就行了
第四項的親屬中所有尚在人世,你都要寄存證信函給他.一式三份,寫好蓋章+簽名
通知人可以把要一起聲請的寫上去.去郵局寄出後就會有收據了.(不用等雙掛號送達回條)

拿著上面這五樣東西.去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即可.聲請費用1000.
再等法院回覆一個通知函,整個手續就完整了
我為了搞這件事.跑了好多次法院,還有三個不同的戶政事務所.真是累死我了.

PS. 北市戶政事務現在都有夜間服務,戶籍謄本跟印鑑證明可以下班再去辦,
除戶還有查親屬資料最好上班時間去,免得外縣市的電腦沒辦法連線.
參考: 網路

收錄日期: 2021-04-25 15:10: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814000010KK00750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