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以香港法律來說,他不可以在來港7天當中從事任何行業。
按《基本法》和香港現行法律,獲內地政府發給雙程證來港的內地居民,共沒有香港居民的身分。他們是從外地來港的「訪客」,在香港只能作有期限、有條件的證留,逾期居留便屬違法。
而「訪客」未得批准而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工作,均屬違法;而協助或教唆訪客在港非法工作亦屬違法,2項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及罰款5萬元。而僱用非法勞工,一經定罪,監禁是無可避免的,最高可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最後奉勸你親戚一句,切勿以身試法。
至於留港定居既問題:
來 港 定 居
根 據 《 基 本 法 》 第 22 條 , 中 國 其 他 地 區 的 人 士 進 入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須 辦 理 批 准 手 續 。 內 地 居 民 如 欲 赴 港 定 居 , 須 向 其 內 地 戶 口 所 在 地 的 公 安 機 關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門 申 領 《 前 往 港 澳 通 行 證 》 ( 俗 稱 單 程 證 ) 。
現 行 每 日 150 個 單 程 證 配 額 , 60 個 分 配 給 持 居 權 證 子 女 , 30 個 給 分 隔 兩 地 十 年 或 以 上 的 配 偶 ( 即 〝 長 期 分 隔 配 偶 〞 ) 與 隨 行 子 女 , 以 及 60 個 給 其 他 類 別 的 申 請 人 , 包 括 分 隔 兩 地 少 於 十 年 的 配 偶 與 隨 行 子 女 、 內 地 無 人 撫 養 而 需 要 來 港 投 靠 親 屬 的 兒 童 、 來 港 照 顧 年 老 無 依 父 母 ( 即 在 港 沒 有 其 他 子 女 ) 的 人 士 , 以 及 在 內 地 無 人 供 養 而 需 要 來 港 投 靠 親 屬 的 長 者 。
有 關 受 理 、 審 批 及 簽 發 單 程 證 的 事 宜 , 均 由 內 地 公 安 機 關 按 內 地 法 律 、 政 策 及 行 政 法 規 辦 理 。
除了上述的情況,亦有一個計劃名為「輸 入 內 地 人 才 計 劃」,如果你親戚符合的話,亦可來港工作。
詳情請參照入境處網站:
http://www.immd.gov.hk/tc/services/hk-visas/overseas-chinese-entry-arrangement/mainland-chin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