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部分

2014-08-05 1:55 am
在2014年8月3號大約再一點多時我騎著機車要幫父親買中餐於是我在田中央巷那邊發生了車禍在我家附近不遠處,我跟一台賓士車整個對撞導致我整個人飛出去,於是機車頭部份全毀剩下古架很嚴重很像大車禍,而我受傷的部位是雙腳比較嚴重的擦傷有照過X光醫生說骨頭沒怎樣!那時我有戴安全帽還好頭部沒怎樣只是有點暈,如果沒戴的話我可能死掉了!!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那天車禍剛好星期日隔天又要去上班,問題來了那間工廠是我第一天要去上班的...車禍導致我工作又沒了頓時也沒經濟收入只能免強靠著父親那點薪水在維持生計。隔天雖然肇事人有來看我不過我看他沒什麼誠意一直說他認識誰認識誰的好像他認識有力的人士一樣我根本不想理他,還說什麼去醫院看看擦個藥就好了,看他一臉輕鬆面對事情看了就生氣!!連帶個水果來看也沒..
枉費他活的那麼老看起來至少有60歲以上白髮蒼蒼肚子肥肥的阿伯...
車禍時:我人整個躺在地上是他把我扶到旁邊休息因為那時候我沒辦法動,後來他很聰明把他的賓士車開到旁邊去然後又把我的嚴重的機台抬去旁邊整個車禍現場都被他移動了那時候我人很不舒服我也有跟他說你怎麼能移動現場呢?他不理會我!後來我說要報警他叫我別報警然後我就打電話叫我家人來,後來我爸跟我姊來了之後看了很嚴重我爸說要叫警察來處理!警察有到醫院找我問筆錄和酒測後來從我家人那邊得知對方有喝酒酒測值0.21況且他也沒打方向燈因為他要轉彎那時我車速才40~50左右!後來肇事人說他回頭跟他孫子講話才沒看到我....我有點懷疑他說不定在講手機!請問以上情形我該怎處理?
更新1:

又把我的嚴重的機台<-機車不是機台

更新2:

簡單說明:我只是照正常的行車速度在騎摩托車,那條路可以算巷子兩台車子可以互相過的去的距離,但是那條路並沒有限制速度的牌子。 問題是: 1.雙方都有被警察酒測我才知道對方有喝酒,我沒喝酒。對方被測出酒測直達0.21我是0.00 2.肇事者也沒打方向燈就左轉,而我是要直線前進的,我看他要過不過我還有按喇叭警示。 3.發生事故之後他還移動現場的狀況就是他把車子移到旁邊也把我的機車移走到旁邊,那時候我人很不舒服,也告知對方怎麼可以移動現場的車子呢!他不理會我。 4.他還自己說他轉頭跟他孫子講話才沒看到前方。問題他孫子才大約5歲左右能跟他聊什麼...我猜測他應該有講手機<-這是我的懷疑!

更新3:

5.他害我的工作也沒了....經濟負擔也變大了。 PS.他有來我家看我因為肇事者也住我家附近而已,問題他的態度和誠意讓我覺得很不爽,因為那天肇事者還帶他旁系血親的弟弟來跟我爸扯一些有的沒的說啥他認識村長有的沒的一些人,我跟他說喝酒不開車就沒這種事發生了,他還說跟喝酒沒關係沒後悔的意思要走之前他還說去醫院看看擦藥就好了一臉輕鬆沒事的樣子,也不會帶個水果來看我連基本的禮貌都沒,看了就一肚子火!所以才想來這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和一些寶貴的意見>

回答 (6)

2014-08-05 6:29 am
✔ 最佳答案
第一,你千萬不要急著跟對方和解,如果你想要的賠償金額是他無法負擔的話,最重要的是先扣押他的財產,如果是他可以負擔的你就不用急慢慢來。

第二、強制險部份:(健保醫療費、急救費用、交通費、看護費用、其他費用、殘廢)這個是你可以先去申請的,不需要對方同意。

第三、你先釐清肇責
建議在事故七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
於事故三十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

第四、申請調解,若最後一次調解不成立,記得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另外再向該管轄法院民事庭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訴訟。若車禍發生時你自己有受傷,你可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控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除非是在不得以的狀況下,才會走訴訟,上法院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加害者在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民事上的侵權損害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
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要注意事故發生日後六個月內的時效)記得要在發生車禍六個月內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否則超過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就無法提告。若對方有過失傷害,地檢署若有起訴,案件會移到刑事地院審理,你要一併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必須在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 (以此方式提出是不需要繳裁判費的)


記住,從現在起所有的費用你都要保留證據,以防日後訴訟時用的到。

還有六個月的時效別忘了
2015-07-04 2:49 p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m
2014-08-07 6:54 pm
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
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1-2成,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約8折,有新光國泰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像我家人都在這邊保,每年紅利折保費差不多1、2千塊,等於是1台機車2年的強制險免費了,給想省錢的爸爸媽媽參考

官網在這邊:ppt.cc/D,3u
可以直接試算保費
2014-08-05 5:32 pm
我幫您法律服務網 - - 全國律師提供各種法律協助

重要的事還是要委託專業

留言or電話諮詢、提案詢價、24小時陪同筆錄……

我幫您法律服務網http://www.law580.com.tw
2014-08-05 2:23 am
有很多免費的法律扶助單位可以幫到你,例如法扶基金會,退輔會,鄉鎮區公所,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有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就是你半年內必須提出傷害告訴,或申請調解,你的時間很緊迫,過幾天你想求償都沒辦法,因為超過追訴期

2014-08-04 18:40:57 補充:
拍謝我誤把8月3號看成3月8號,你有半年的時間求償,步驟是:徵詢法律專家的專業意見,
然後決定提出告訴或者調解,例如時速40跟50有時是差很多的,因為你騎的道路很可能50就超速了,許多人撞車都會說:(沒看到)這個答案保證吃虧,起碼是應注意未注意。不如回答:我有看到對方,但是他衝太快,我有剎車來不及。建議你向相關單位提出法律諮詢請求,當面了解比較不會掛一漏萬。

收錄日期: 2021-05-03 05:12: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804000010KK0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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