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日治時期的社會運動

2014-07-27 10:39 am
最近讀到這有點不太明白



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是1920年由新民會發起 最初常舉行廢除六三法的演講

Q1:為什麼是廢除六三法?1920年的法源不是法三號嗎?

台灣文化協會在1926年內部分為3派 其中有以林獻堂為代表的文化啟蒙運動以及以蔣渭水為代表 標榜全民運動 追求全民族解放

Q2請問上述兩者差別在於?
更新1:

不好意思改一下 Q1的法源為什麼是六三法 當時的法源不是三一法嗎

回答 (4)

2014-08-04 3:20 am
✔ 最佳答案
明治39年(1906年)日本政府公佈法律第三十一號以代替將廢止之六三法,名稱為「關於應該在台灣施行的法令之法律」,但因《三一法》之正式名稱與《六三法》相同(皆為「關於應該在台灣施行的法令之法律」),內容也大同小異(僅規定總督的命令不得與內地法律牴觸),因此當時台人習將這些台灣的基本法文件(包括後來的法三號)統稱為「六三法」。

林獻堂的文化啟蒙運動以及蔣渭水綜合各階層實行全民族的解放運動,兩方最大的差別在於訴求的對象不同。

文化啟蒙運動主要是訴求當時在社會各部門普遍扮演重要的角色的新教育出身的菁英,且多以留學生或三師(醫師、教師、律師)等具經濟能力者為重,」以謀求臺灣文化的建立、民族運動的啟蒙為根本宗旨。

蔣渭水認為過去解放運動的失敗,是因為參加者絕大多數為知識份子,所以今後所要成立的政治團體一定要以全民運動為目標,尤其是要以農工群眾為解放的主力軍。支持、扶助農工階級,進而追求全民的解放運動。


參考: 網路資料整理
2014-08-05 1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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厴劽准仁侸
2014-07-30 3: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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傜其匈伊儺
2014-07-27 11:20 am
Q1:法三號1922年才實施唷

Q2:林獻堂較注重"合法"
蔣渭水注重"抗爭"


收錄日期: 2021-05-04 01:36: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727000016KK0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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